Re: [連結] [Zed Shaw] Why I (A/L)GPL (又爆了…)

看板Ruby作者 (godfat 真常)時間16年前 (2009/07/16 23:11),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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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wawa (哇哇哇○( ̄﹏ ̄)○)》之銘言: : 看了這篇跑去 google... 找了半天才發現好像誤解了這篇的意思: : jquery color picker 不是 Zed 寫的... XD 我是最後看到 #1ANpv7b4 的連結才意會到原來我也誤解了... XD 還想說 Zed 寫這個跟他原本在寫的東西還差滿多的 XD : 話說回來,我看了一下 jquery color picker 的授權,是 MIT / GPL 雙授權 : 那不管是用哪一種授權, twitter 拿去用應該沒有義務要提到用到哪些元件、 : 其作者是誰吧? 重點似乎是,原本的所有 copyright 資訊都從 source code 被拿掉。 這不管哪一種 license 都是不合法的。除非是 public domain, 或是作者明文說明不需要保留那些資訊... 我是覺得當然沒有義務幫忙打廣告,但基本的尊重還是要的。 如果作者所說的話是真的,幾個月的無視,最後來勸改 license, 談不攏再整個拿掉不用了。twitter 真這樣做的話我是覺得很無禮。 : 當然這是一種尊重的感覺啦,不過我想說的是, MIT / GPL 應該 : 沒有規範取用的人要這樣做? 當然除非你有做 "釋出程式碼" 的動作才會需要這樣 : 明確標示... 但 twitter 本身提供的是服務,我不懂這個議題上 twitter 犯了 : 什麼錯... 應該不是吧?twitter 本身並不是直接的使用者,javascript 是需要 redistribute 到 client 上才能夠使用的。「自己用」和「給別人用」 應該才是差異所在。這應該算是引用 library 的狀況了。 當然啦,不同的引用法都有不同的討論空間,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 twitter 真的站得住腳,那他也沒必要最後又換另外一套。 公司會怕跟個人打官司?應該反過來才對 XD : BTW,討論到了授權,有沒有人對 Ruby license 有研究過?我看了一下內容看不出 : 所以然... 它是類似 BSD 授權嗎? 我沒有研究耶,不是很確定是不是 BSD like, 不過他有明確寫出,可以用 GPL 或是滿足以下幾種條件: blah blah... 之前看的時候記得算是滿自由的,但有沒有到 BSD 這樣就不確定 -- #!/usr/bin/env ruby [露比] /Programming (Kn|N)ight/ 看板《Ruby》 # if a dog nailed extra legs that http://www.ptt.cc/bbs/Ruby/index.html # walks like an octopus, and Welcome ~Ruby@ptt~ # talks like an octopus, then ◢█◣ http://www.ruby-lang.org/ # we are happy to treat it as http://www.ruby-doc.org/ # if it were an octopus. http://www.rubyforge.or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8.18

07/16 23:37, , 1F
啊... 我的確搞錯了,謝謝指教 XD
07/16 23:37, 1F

07/16 23:44, , 2F
我一直想成是後端程式為何需要明確標示 忘記是 client side
07/16 23:44, 2F

07/17 14:43, , 3F
不謝 XD
07/17 14:43, 3F
文章代碼(AID): #1ANqC4p3 (R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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