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從程式設計的角度,Vista和 XP的差別?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引述《leicheong (睡魔)》之銘言:
: : 顯示咭的話需要依照WDDM規格, 否則應該拿不到微軟的Vista Logo吧?
: : 系統服務類的必須把service code和UI code分開執行, 然後用各種
: : IPC方式連接, 因為Vista的服務預設是不可在User Session中執行.
...
: : 這問題分兩面, Vista的確會讓程式執行更穩定 (歸功於更好的記憶體
: : 存取管理) 但Vista的一些保安設定卻會讓debug更麻煩. (因此
: : 微軟為Vista的Visual Studio 2005的用戶特別製作的patch記得
: : 裝上)
...
: 也就是說,Vista 只是一個開始。它肩負了微軟未來十年的軟件開發平台的
: 使命。它同時也將會是未來十年內最普遍的程式執行平台。(除非Linux取
: 而代之……)
...
: 要先有軟件廠商挖掘出 API的潛力,做出上一代 API做不到的事情,
: 再回饋到 Visual Studio這些開發平台,Vista-only 才會慢慢普遍化。
: 我認為,現在對 Vista最致命的東西,是軟件開發逐漸不再是廠商的主力。
: 現在每個人都 go for internet(我自己也是走網站應用開發,請多指教)
: ,適合做在網上的應用,誰願意做成軟件版本?
: 所以我認為 Vista最大的競爭對手,很可能不是 Linux,而是 Google這一
: 類把應用以網站方式呈現出來的網絡公司。兩者的競爭,將發生于對開發
: 人員的爭奪上。
: 如果大家都往網絡開發網站,應用程式的需求量就會減退,導致沒有足夠的
: 業者,投入資源去挖掘 WinFX API的潛力。畢竟沒有必要放著好好的 XP 不
: 用,而要為自己找麻煩。這樣 Vista系列就會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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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微軟雖然已成為 PC 軟體的霸主, 但微軟在產品的推陳出新是一向不爭頭的.
過渡到 Vista 的階段, 還是延長 XP, Win2003 server 的服務, 護住已有的
地盤.
2. 可以突顯的是 網路影訊多媒體, 防竊機密保護, DRM 對來源防拷保護, 這一
切軟體應用未必需要有 "眾多" 開發商. 微軟只要以平台軟體供應就能透過
影音供應商對保護的渴求, 就能聯手要求網路供應與服務商非使用某種平台
不可. 微軟在無把握必勝前, 是不會把目標明顯的呈現出來.
3. Linux 搶不動既有的(有 XP 與 Win2003 Server 防護), 在安全保護又佔據
不了優勢, 反而 Vista 在宣傳上佔上風. 爭鬥點是在顯示幕領域(主要是家
用電腦與平板電視幕的關聯), Linux 在顯示卡硬體製造商方面一直不是受到
最優先考量, 而且一向是弱點, 因此不具威脅性.
4. 反過來看, 傳統電視一直就不是電腦的威脅, 反而是被網路電腦威脅. 真正
的競爭市場就在 "網路數位電視". 不過, 微軟不會明示其真正意圖.
5. 如果擺脫一堆煙幕, 在 "家用數位網路電腦" 領域就先用簡易架構切入, 其
次是讓安全資料基本上就是脫開網路不常存於電腦, 再以 Linux 結合網路
與電視顯示幕先卡住教育用途, 擋住讓家長害怕的電玩, 就能進入家庭先渡
過河, 在對岸頂住 Vista 使其滅頂, 其他 非MS OS 才有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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