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關閉手機買賣板

看板MobilePicket作者 (yoyo)時間10年前 (2014/07/08 16: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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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一、雖然交易板不屬於資訊類別,重要性天差地遠,但畢竟是組內第二大板, : 要完全廢掉該板,得請你說服站長。 : 目前廢板只發生在兩種情況下 : a.完全沒人用、沒人要接管,群組長可在公告後廢除。 : b.站務層級經過通盤考量後。 : 二、此板即因為版主不想讓人在主板上討論板務才開的,併回去當初就不用繞這圈 這裡我只對第二點表示意見。 我來到手機版的時間比較晚, 並不清楚當初到底是怎麼發想, 說要「用另外一個版來討論版務」這件事; 但基本上我覺得這件事情本身就不太合理。 一、 所謂「版務」就是「在這個版上發生的事情」, 今天明明是在Comm發生的事情, 為什麼我還要特別跑到Picket去表達我的意見? 版上會有版務是因為 「大家的意見各不相同,要找出一個共同的方式來維持版上的秩序」 既然如此, 就是要「先知道大家的意見」、才能「決定版上如何維持秩序」。 BBS不是一間公司,它是一個論壇, 每一個版的版務版規不是「有意見請打我們的克服電話0800080080」, 然後交由或是「主管」或「公司高層」去決定, 而是經由版眾的意見交流而形成。 那今天多一個Picket版叫大家有意見跑去那邊說; 可是明明大部分的版眾都在Comm版, 誰會沒事跑去Picket版? 老實說,我在手機版待了1年多的時間, 我只知道檢舉可以去信版主、或是可以檢舉在Picket; 若不是因為這次Comm版主突然請辭, 我還真的不知道原來 「在Comm不能討論Comm的事務,要跑去Picket才能討論」。 (我只對於為什麼公告都不能推文感到不可思議) 二、 同上所述,版務版規的重點在於「版眾的意見交流後所建立的秩序」。 既是如此,Picket本身的版規就很荒謬Picket上你只能「給建議」、而不能「討論」。 為什麼? 因為版規規定「不能針對別人的發文回文」, 表示「所有人的發文可以回應的就只有版主」。 坦白說這樣很明顯就是一個極權的形式。 然後再說「對於判決不滿意再去申訴」, 那麼試問,這樣建立起來的版規版務的民意基礎到底在哪裡? 如果是這樣是不是版主也不用版眾選、站方直接推派就好了? 就好像前面一篇hateOnas所貼, Picket版作為版務的違規與建議功能, 那「有人提出建議、別的版眾不能表達同意或反對」到底是哪招? 三、 如果有人覺得「平常庶務的事情本來就不需要讓版眾討論」, 那我只能說,這樣的版規如果嚴格執行(如同有代理版主前的狀況), 結果就是讓這次版主選舉的過程也很荒謬。 本來在原T版主作為代理版主前, Comm竟然什麼文都不能發、連參選政見都要發到Picket才行; (當時發文限定登入次數2550次,相當程度等於Comm上無法發文  也因此Picket才會有參選政見的文出現) 然後公告寫說: 1.「時間沒到就申請唯讀、唯讀不過就隱版」 憑什麼?小組長憑什麼決定這樣就必須要隱版? 請問有問過版眾的意見嗎? 有的版就算沒有版主(或是版主管得很少)也是維持得好好的, 「這個版的什麼情況讓你覺得沒有版主管理就必須唯讀」、 「這個版的什麼情況讓你覺得沒有版主管理就必須隱版」? 這件事當然我們聽不到版眾的意見,因為不准討論; 但是小組長跟群組長也完全沒有說明。 2.「人數夠、資格過就開始選」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參選人就各發一篇政見(在Picket), 然後版眾對於參選人的政見無法表達意見(Comm不能發文、Picket不能推/回文)參選人也不能對版眾的意見做回覆或政見的修正, 反正「人數夠、資格過」然後就「在Comm版公告開始選舉」,是這樣嗎? (現在大家有看到參選文、還有下面開放推文,都是T前版主代管之後才開放的) 那版眾要如何確定選出來的版主是什麼樣子? 有的人平常未必常發文、但是個默默認真肯做事的人, 不常見到他的ID、沒看過他的說話內容, 要怎麼知道他平時給人的感覺是什麼?做事的能力又如何? 如果不是在T前版主現在代理了之後, 讓人可以發文、可以推文, 又怎麼能夠知道「版眾想選出怎麼樣的版主」? 四、 還有真的都要「照版規」講起來的話, 在Picket上選版主、發表政見參選, 甚至在Comm上版主公告也都是不符版規的。 1. 版務不得在Comm討論,自然版主選舉應包含在內; 但是Picket版規寫定其作用為: 「A.供使用者檢舉違規文章 B.提出版規建議    」 這2項當中當然不包含「版主的選舉」。 所以如果真的什麼都要「照版規」的話: (1)(不能討論版務/登入次數2550導致)無法在Comm發文,只能跑到Picket (2)但其實Picket也不能發版主選舉文 那這樣到底版主到底能在哪個版選? 2. Comm版規定不能討論版務, 那版主為什麼可以發公告? 如果真的想要「讓所有的版務規範、討論、建議都在同一個版」的話, 不是應該連公告都去Picket版發才對嗎? 所有的版規、公告、判決、說明全部都移到Picket去, 「不小心被水桶了、版規怎麼改了、判決說明是什麼,請去Picket看」, 這樣不但可以促使版眾真的開始使用Picket, 還能真正落實所謂「讓Comm成為一個純粹只有資訊流通的版」。 不然版主可以自行公告、卻連公告底下都不能推文表示意見, 這不擺明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五、 為什麼我在一開始批評了Comm跟Picket版的版規大前提、 後面又要提出這2個版規完全極致化的結果? 我這邊首先想點出的, 就是在邏輯上這樣的「版務分工」根本不應該發生, 再講出說這個狀況成立了之後, 我自己看到(什麼都按照版規來)所有可能發生的荒謬情況(如果你要說「可能發生」但也「可能不會發生」;  那我只能說版規不要這樣定,那個「可能」不就直接消失了?) 我來手機版的時間沒有很長, 一來的時候就是T前版主在管版了。 我很喜歡看T版主的分享, 包括手機、方案、電信公司等各類的經驗比較; 同時,的確目前版上大部分看到的也都是純粹的交流, 「秩序確實很好」。 但是我時不時在別些版上有所聞, 讓我開始對這個「秩序確實很好」的背後是如何建立產生疑問, 但是我也沒有管道可以了解。 (Comm不能發文討論版務、公告不能推文/Picket不能回文) T前版主對於這樣良好的秩序功不可沒, 但是我後來產生的疑問,讓我覺得「這個版還可以更好」, 不只是好在秩序,也是好在「這樣的秩序是如何建立」。 最後我想說, 對於版務的處理、版規的規範, 我認為只有對版「好不好」、無所謂「繞不繞圈」; 如果最終的處理方式是比較好的, 多繞一圈,有所謂嗎? 因此,我強烈支持要把Picket的功能併回Comm去; 事實上以結果來看也可以證明現在Picket的效用不彰: 13個月的時間,Picket版的發文不到120篇, 等於1個月不到10篇; 甚至對於版務有所建議的文章只有30篇, 而且有14篇是在這次版主請辭之後、也就是7/3之後才發的, 可見經過了1年以後,Picket此版本身就需要做一個檢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02.16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404807637.A.3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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