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NCC:未要求補發SIM卡必須報案 將與電信業者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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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串看下來 這些動作真的對打詐有作用嗎?. 1.換卡. 看下來只有滿滿的官僚. 換卡需要提供證明 門市要審核 踢皮球給警察. 那警察也只是隨便開張證明給你 光這些跑流程的時間. SIM卡真被拿去做壞事的空間就很多了. 更別提 有人說找警察開證明是能證明什麼?. 難不成會立案調查嗎?. 2.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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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了 媽的 電信姊姊很無奈的說這是NCC的規定. 所以我跑去一公里外的派出所跟值班警員訴苦說我要報案遺失. 警員一頭霧水 以為我是刁民. 我叫他們查手機 今天已經上新聞 警察說NCC沒有給他們公文... 他們沒人知道. 然後員警說報案還要做筆錄...你媽啦 氣死我. 拿到證明單以後 又跑了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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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擾民的. 萬一SIM卡不見就挺麻煩的. 而且感覺對於打詐效果不怎麼樣. 國外打詐是直接把一週或一個月電話打超標的列為詐騙集團. 例如一週打200通的直接列為詐騙集團. 誰正常人一週打200通電話. 我認為這樣打詐騙挺有效的. 一週打200通以上電話. 可能有部分企業會有需求 比方說銀行. 但若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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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哲說明,指引所稱的證明文件,並非專指須向警察機關申請的遺失證明,「申請補卡的狀況很多,如火災仍有相關紀錄,但掉水溝怎麼證明,民眾可以提供遺失的說法,並留下切結書或生物特徵,電信業者必須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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