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WiMAX業者赴NCC抗議 盼重議延照案已回收
看板MobileComm (行動通訊)作者WiMAX (WiMAX)時間11年前 (2014/09/03 21:26)推噓37(37推 0噓 154→)留言191則, 30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我來回應了!!
原文恕刪
WiMAX執照在競標時,已經白紙黑字寫清楚開台營運的標準與後續展延執照的條件
與期限,開台低標大家都做到了,所以北威邁思、全球一動、大眾,南威達、遠
傳、大同,共六家業者。
WiMAX若發展起來的確可以替電信業者省下一筆3GPP的授權費用,所以民眾可以享
受到較為便宜的行動網路服務,而且當初NCC也有核准門號給予WiMAX業者,但是
除了全球一動有拿來商用之外,其他業者都是拿來放著生利息,基於無線頻譜資
源有限,政府回收積弱不振的WiMAX頻段也沒有甚麼不對。
有人說政府有錯,的確政府有錯,政府想要打破3大2小電信局面(3大:中華遠傳
台哥大、2小:威寶、亞太,至於PHS...不在討論範圍之內),因此降低投標門檻
讓資本額只有20-30億的小型公司進入電信市場,結果電信市場是資本極重的市場
,沒有個三百億,來燒電信業真的是不知死活,看看威寶電信燒到現在也還沒有
獲利,之前還差點拖垮仁寶,就知道電信市場不是那麼容易進入的市場。
同時,政府為了扶植WiMAX與小型新進電信業者,讓得標業者以營業獲利回饋政府
比率作為爭取執照的審查要件之一,業者每年須繳交特許費,金額為營業額乘得標
乘數比值計算,但計算後特許費金額很低時,業者仍必須要繳交最低特許費新台幣
兩億一千萬元,第一年兩千萬元、第二年三千萬元及第三年至第六年為四千萬元。
投標結果揭曉,電信三雄的出價都不高,剛好是倒數前三名,中華電信出價2.51%
、台灣大哥大出價2.23%,遠傳4.18%,市場解讀,這是電信三雄對於WiMAX市場持
保留的態度。
反觀得標業者:
區域 業者名稱 頻段 報價比值
北區 威邁思 C1 5.20$
北區 大眾 A1 12.89%
北區 全球一動 B1 6.19% (當時名稱:創一投資)
南區 威達 C2 8.69%
南區 大同 B2 7.25%
南區 遠傳 A1 4.18%
得標的六家業者僅大眾電信的報價比值超過百分之十(皆投12.89%);落榜的中華
電信最高投標比值為百分之三點零二(C2、C1區),台信聯合數位最高投百分之三點
二七(C1區)。得標業者每年須繳交特許費,金額即為年度WiMAX營業額乘以得標時的
報價比值,若計算後應繳納特許金額低於兩千萬,最低要繳兩千萬。
得標業者,三十天內業者需繳交履行保證金新台幣四千萬元及最低特許費預收保證金
兩億一千萬元,繳交後NCC才會發給籌設許可,業者有一年半的建設期,若無法完成可
展延一次一年,最慢約兩年半內須完成建置。
由上述可看到,NCC給予WiMAX新進業者極大之彈性,所以也不要怪政府沒有意願扶植
反之,我們可以看到業者的不爭氣,NCC規範WiMAX業者開台條件,單一縣市人口涵蓋
率超過70%,經NCC審驗後就可以申請開台,這項大家都達到了,所以也都看到6大業
者開台營運,營運執照許可時間是6年,得申請延長一次,但必須符合兩條件,
第一、達成投標的經營企劃書內容。
第二、訊號需涵蓋業者經營區域50%以上縣市,單一縣市人口涵蓋率70%。
業者的經營區域如下:
一、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宜蘭縣、連
江縣。
二、南區: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
東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截至目前為止,有哪一個業者涵蓋超過的嗎?自己就不達標了,沒道理來怪政府不同意
換照,首先被打槍的大同電信在6年的執照期限內,未在WiMAX 1.0設備未停產前積極
建設基地台數量,卻以舊技術設備已停產導致無法依約完成建設為由。大同在2008年
通過NCC系統架設許可,2009年到2012年WiMAX 1.0設備未停產期間只有建置304座基地
台。NCC依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的換照規定,不予通過其換照並沒有缺失。
同時業者也以設備停產原由申訴,希望政府放寬標準,但是第一設備可以向下相容,
第二,業者根本就沒有積極建設,如果業者早就下PO,會遇到現在沒有基地台可裝的
窘境嗎?按照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規定,業者可以申請換照並延照六年,大同電
信送件申請換照,NCC召集通信技術、財會經濟與消費者保護等領域專家學者及NCC代表
等12人組成審查委員會。大同電信沒有正當理由,未完成系統建設計畫,所以不予換照
。
NCC表示,大同電信事業計畫書承諾基地台建設總數為1,837台,至今年5月底,僅建設
681台,加上抽驗90台中,有47台沒有發射訊號,比例高達52.22%。
這樣離譜的到底是政府還是業者?
所以,陸續執照即將到期的業者們,保住執照最好的方式就是:
乖乖蓋基地台、等數量跟覆蓋率都到標準,若政府仍不予換照,再來要求國賠吧!
個人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0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9750797.A.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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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消費者對主要供應商要停產一無所知,這要怪誰呢?基地台是2014才停產嗎?
WiMAX技術商轉可是在2007年就開始了...這麼長的時間能夠無所作為,也是很不
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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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也吵過合併議題,NCC已經正面答覆: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14日 下午12:38
第四代行動通訊「4G-WiMAX」市場規模不如預期,傳出威達和威邁思,以及全球一動和
大同等四家公司正在談合併或結盟。NCC表示,任何經營4G的公司股東變動都必須送審,
只要基地台建設完成,訊號覆蓋率在同區能達到百分之七十,NCC就會核准。
http://ppt.cc/0uB0
要合併條件比較簡單,業者經營區域縣市過半,人口覆蓋率70%,兩家都達到,要賣、要
合併,NCC都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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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算是遺書,小的也在WiMAX產業跟著瞎混了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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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積極建設+升級(NCC可沒有禁止業者升級哦,除了大同與大眾是承諾以WiMAX技術
以外,其他四家取得的執照是技術中立執照哦,只要符合4G標準都可以用,所以不要
再用政府卡你當理由了,不積極建設就是不積極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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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電信的悲哀。
所以現在的台灣之星.....頻寬窄、沒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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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合併的理由,NCC是援用電信法第15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先經交通部核准:
一、暫停或終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者。
二、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三、第一類電信事業間相互投資或合併。
即以行政權干預。
理由是2600頻譜重新拍賣後對於國家與人民可以獲得更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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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握有行政裁量權,且未違反國家與人民最大利益的前提之下,只能尊重。
所以還是建議業主乖乖蓋好。
之前全球一動、威達兩間業者董事長也出來公開說,WiMAX與LTE核心有80%相
同,因此只要升級即可使用,那就請他們先做好、延照然後升級,提供人民最
好的服務。
WiMAX玩了五~六年,還無法在自己全部營業區裡提供至少70%的覆蓋率,像苗栗
、宜蘭、花蓮、南投、雲林、嘉義幾乎都沒有訊號,反觀LTE的發展,發照到開
台不滿一年,就開始讓消費者有感,相較之下,消費者如何支持WiMAX延照?
※ 編輯: WiMAX (220.133.105.1), 09/03/2014 23: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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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併不准
唯一能換照方式:
→符合自承計畫書:用自承技術、蓋到當初計畫書的標準。
→達到營業區域過半縣市人口覆蓋率70%。
符合上述兩項就能申請換照再玩6年,目前業者大概是認為要再投入數十億以上的成本
只能再玩6年(不含目前未到期的執照時間),太不划算了,所以耍賴要政府違約,不顧
法規規範與當初投標的業者自承計畫書,換照給現有業者。
但是當時投標有13家業者,如果政府違約核准現有業者未符法規就能換照,當時投標
業者能不能要求國家賠償或是申訴公務員特定圖利他人,圖利罪很重的,誰想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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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標了,要用啥4G技術,技術中立執照的業者想甚麼玩就怎麼玩,前提就是先達標。
※ 編輯: WiMAX (220.133.105.1), 09/03/2014 23: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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