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G與三星眼球功能討論串
看板MobileComm (行動通訊)作者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時間11年前 (2013/03/19 19:08)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1
1. 「狗咬狗一嘴毛」為俗諺,甚至「狗咬狗」還是教育部國語辭典有收錄的:
http://tinyurl.com/cfg96yc
"比喻壞人之間互相爭鬥,彼此都沒有好下場。"
2. dogfight為空戰纏鬥,字面上亦有「狗戰」這種直譯。
http://en.wikipedia.org/wiki/Dogfight
如同 Greg Maddux 綽號"Mad Dog",
有人稱他「麥狗」、「瘋狗」,亦非污衊或人身攻擊。
這則新聞確實是「韓國兩家企業之間互相爭鬥」,
使用「狗咬狗一嘴毛」這樣的俗諺尚在合理接受的範圍。
而dogfight的使用上雖然並非教育部辭典所收錄,
但衍生為「纏鬥、互咬」的使用亦時有所見,
用於此新聞之評論雖略顯牽強,但尚足以自圓其說。
因此,這樣的用語本身是符合社會一般用語的,或許後者有點軍事愛好者偏好就是;
雖然用在此處易引起不當聯想,但並不違反板規四。
至於這句「pf775:他應該是在罵韓狗吧」雖用詞不當,但那是因前文有違反板規爭議,
對照上下文,這句並非是在攻擊,而是對於爭議表達出自己認定之解釋。
這邊提醒pf775板友,請注意用字,或可改為「他應該是在罵韓國吧」,
在避免使用攻擊性字眼的情況下,亦可表達清楚之意思。
因收到多封檢舉信,且確實有需要說明之處,特此公告。
該文推文內容因已經偏離文章主題,而是爭論是否違反板規,故上鎖禁止推文回應。
如對板規或板主判定標準有疑慮,歡迎來信討論。
謝謝。
板主
TheoEp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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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3.103.218
※ 編輯: TheoEpstein 來自: 111.243.103.218 (03/19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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