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一起來兒!

看板Lomo (Lomo相機)作者 (muffin)時間16年前 (2010/01/29 20:27),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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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也是一種創作形式, 故我將此文也貼在此板, 如有不妥請告知我,謝謝! 一起來兒! 生活需要新的動力! 因為受到"Could be me 計畫"的影響,因此申請了這個部落格。 http://letser.blogspot.com/ 每週一個主題,自由詮釋與創作。 希望能找到有興趣的創作者們一起執行。 歡迎任何感興趣或是路過的朋友加入! 請別感到負擔,拋掉所有煩人的技巧與問題,盡情地創作與發表吧! 緣起是我在某藝術設計相關板看到有板友分享的一篇文章, 內容提到這個因應主題而創作的網站--- IT COULD BE ME BUT IT'S ACTUALLY PAUL PAPER http://www.couldbe.me/index.php?lang=en (我有到處蒐找過但真的找不到原始po的那一篇,在這裡感謝這位板友的分享) 覺得這種做法很有趣,所以就找了兩個朋友一起仿效. 目前的做法是有興趣的人請寄信到allmuffintop@gmail.com 告知我你要讓我邀請的e-mail地址, 我會寄邀請為共同作者的信件給你, 一週一個主題,輪流出題發表在blogger上,然後其他作者依主題創作, 沒有限制要怎樣的形式,只要就當週主題句做出自己的感覺就好了. 現在我們正在進行第二個主題, 希望想要玩的人可以踴躍寄信給我:P 畢竟這也是要越多人加入才越有趣! 謝謝你的觀看,不要遲疑~寄信給我吧! P.S YAHOO的信箱也是可以的喔,不一定要GMAIL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56.72 ※ 編輯: muffintop 來自: 125.230.156.72 (01/29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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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同使用blogsp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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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要怎麼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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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我文章所言一個禮拜換一個主題然後自行依主題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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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媒材,設為共同作者後就可發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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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趣噢我也想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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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OjH0St (L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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