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電信法修正 增中華電條款

看板Fix-Network (固網電信)作者 (SENSE)時間13年前 (2012/05/17 18:53),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012-05-17 01:38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電信法大修法,擬訂「中華電信條款」!NCC明(18)日將召開「電信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NCC表示,修法方向最受矚目的,將首度立法要求中華電將最後一哩獨立出來成立公司,但 允許中華電以子公司、分公司或者事業部門獨立經營最後一哩業務。 同時明文要求中華電信有償釋出共用管道、人孔、手孔等管線基礎設施之用戶迴路(local Loop)基礎設施,出租價格由中華電信訂定並送NCC核定後實施。 除此,電信法首次將電路費、接續費、網際網路互連(IP Peering)批發價等中間產品價 格,列為資費管制項目。 由於3大修法方向都與中華電信相關,市場人士及相關主管機構稱之為「中華電信條款」, 並預期電信法修法後,將對中華電信未來營運發展產生重大變化。 據指出,行政院為加速推動數位匯流,要求電信法修正草案6月之前送交行政院審議,希望 趕在立法院下個會期開議前送進立院,最快第3季、年底實施。 NCC法務處副處長謝煥乾表示,這次修法精神,主旨在促進市場有效競爭、以及落實中間價 格合理化、加速數位匯流產業發展;針對固網部份,業界最關注的議題,一個是第45條有 關local Loop(用戶迴路)將從過去公告為瓶頸措施、中華電逐年釋出橋樑及公用管道網 路,未來擴大至全面釋出local Loop,同時採取有償租用,價格由市場主導者也就是中華 電信擬定出租價格、送NCC審議後實施。 據了解,NCC經與交通部、中華電信協商,NCC透露,交通部及中華電信原則同意local Loop有償釋出。 其次,謝煥乾表示,電信法第25條修法方向將要求中華電信將最後一哩及local loop電路 ,獨立成立一家公司,因牽涉到中華電信整體組織架構可能因此變更,中華電信為此表達 「異」見;NCC強調,中華電信可以將最後一哩獨立成立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獨立一個事業 部門,且由中華電信負責經營管理,不會強迫中華電信非把最後一哩完全切割出去、交由 其它家公司經營不可。 新聞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171706/122012051700360.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0.93.91

05/18 09:44, , 1F
那電路費感覺會變費耶…成本問題,NCC是沒想到嗎
05/18 09:44, 1F

06/29 09:57, , 2F
電路費要由NCC審議後實施,費用不是問題,之後的建設才是。
06/29 09:57, 2F

06/29 10:00, , 3F
中華以後應該會變成以建設換電路費,偏鄉就不知願不願意換了
06/29 10:00, 3F
文章代碼(AID): #1FjDYNGR (Fix-Network)
文章代碼(AID): #1FjDYNGR (Fix-Net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