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行動上網試用 不限一生一次
2012年 03月12日 記者徐毓莉
消基會今年1月中旬揭發電信業者提供行動上網7天試用期,竟有一身分證字號僅限一生試
用一次、試用保證金最貴2千元等不合理規定,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介入協商後
,確認保證金降為1200元、一證改3年試用一次。電信業者近日已陸續實施新規定。
保證金降為1千2
NCC官員說,針對當初消基會提出的幾項爭議,已找電信業者討論,包括一個身分證號僅
限試用一次,已要求改為3年可試用一次,網卡保證金也要求中華電信和台灣大由2千元調
降為1200元。至於遠傳、台灣大另遭質疑,民眾試用7天後還需主動退辦,否則將視同啟
用月租型租約,也要求電信業者須有告知消費者要收費的確認動作。
另中華電信的合約中有「未來不再以行動上網頻寬不足或室內訊號不良,要求補償」條文
,遭批為卸責條款,中華電信日前也已刪除,過去曾簽署過的民眾也不需受此規範,行動
網卡保證金也已調降實施。
用戶同意才轉月租
3年可試用一次的規定,台灣大、中華電信指將盡速實施。遠傳則表示近日已實施,針對
試用期過後直接轉為月租型的作法,也會在申請試用前由門市清楚告知,且會在申請書上
取得消費者同意才轉月租型。
民眾許心文說:「電信業者應該要在試用期快結束前,主動發簡訊或打電話通知用戶,才
算真正確認。」
新聞出處:http://ppt.cc/tF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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