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AnFerNeE309 趕集非法營利

看板FacebookBM作者 (男子漢就要空)時間14年前 (2010/10/10 01:15), 編輯推噓11(1109)
留言20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 我已經詳細閱讀過 Facebook 板板規且確認被檢舉人確實違反板規相關規定。 ───────────────────────────────────── 1. 檢舉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Ci9L0-1 (Facebook) [ptt.cc] [趕集] [寵社] 5999賣P幣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cebook/M.1286640960.A.F8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4 元 │ └─────────────────────────────────────┘ 2. 被檢舉人:AnFerNeE309 3. 檢舉事由: AnFerNeE309於9/30趕集日亦做相同販售。 ┌─────────────────────────────────────┐ │ 文章代碼(AID): #1CfB6z1t (Facebook) [ptt.cc] [趕集] [寵社] 5999賣P幣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cebook/M.1285861821.A.07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5 元 │ └─────────────────────────────────────┘ 09/30共售出1540個5999。 共收入至少:(1540/30)X3000P=154,000P 10/10共售出 709個5999。(截至01:20am) 一、依照寵社單項物品存在上限為99個的限制, 該帳號內至少(1540-99=1441)不會存在於工具裡,   故為用黃幣購得。 二、因接受板友下單數量匯P幣之後,方才完成交易。   依照板友訂購數量不一,多則300個,故受限於第一點,   必須購買99個並寄送完畢後,才能再購買99個並寄送。   故確認用黃幣購得。 三、1441個5999售出,共需黃幣為(1441x18000=25,938,000) 因訂購數量總數龐大,依照推文狀態無任何完售的限制, 故推估該分身帳號超過售出總金額。 四、依照寵社現行賺錢方式,實無法賺取如此龐大數目。 A.幫寵友洗澡 B.買賣rares C.賣CC商品 五、分述第四點 A.幫寵友洗澡 僅就AnFerNeE309本尊好友296位推論, 分身實無1000位寵友可供賺取洗澡費用。 B.買賣rares 在論壇買賣的行情以及原PO擁有的數量難以斷定, 但玩魚論壇有交易紀錄以及發文紀錄,如原PO實有買賣亦可證明。 遊戲基地亦同。 C.賣CC商品 在香港論壇、玩魚、遊戲基地等的是賣價不比Ptt高, 另CC乃新台幣購得。如要換取P幣亦可用新台幣直接購買, 實無須浪費時間寄送5999。 但如確如此操作,亦受限於第一點的單一物品99上限限定, 也就是無法囤積1441個的限制。 而如論壇實有買賣,亦可有文章證明。 綜合以上五點, AnFerNeE309實無其他方式可以販售如此大量的物品。 論其數千萬黃幣為非法取得之物品。 而非法取得之物品拿到Ptt販售P幣,P幣可轉販售為新台幣, 以非法方式販售營利之非法收入,建議應加重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105.187 ※ 編輯: Manhood27 來自: 115.82.105.187 (10/10 01:23)

10/10 10:27, , 1F
又是一篇用臆測的檢舉文 人家如果有幾十個朋友願意提供
10/10 10:27, 1F

10/10 10:28, , 2F
5999給他賣P幣呢 一人給他幾十個不行嘛?
10/10 10:28, 2F

10/10 10:28, , 3F
要告人請提出確切證據
10/10 10:28, 3F

10/10 10:29, , 4F
讓板主再來個自我感覺良好的判決吧 科科
10/10 10:29, 4F

10/10 10:31, , 5F
這年頭 有錢也犯法
10/10 10:31, 5F

10/10 10:49, , 6F
不過被告被檢舉後就停止趕集 這動作很好笑
10/10 10:49, 6F

10/10 10:50, , 7F
呵呵 照目前的判決標準 是我也會怕啊
10/10 10:50, 7F

10/10 10:59, , 8F
停止交易不會改變有沒有罪 繼續交易也不會判更重
10/10 10:59, 8F

10/10 11:05, , 9F
停止趕集只是尊重一下檢舉與爭議 並不代表有沒有違規
10/10 11:05, 9F

10/10 11:07, , 10F
說的也是 不過如果是我不會停止XD
10/10 11:07, 10F

10/10 11:13, , 11F
同意鳥哥的看法
10/10 11:13, 11F

10/10 13:17, , 12F
(抓頭) 如果禮物箱子不打開的話 理論上是可以堆積超過99個的
10/10 13:17, 12F

10/10 13:21, , 13F
他也可以本尊賺錢買了送給分身 分身不要開 就像存錢那樣
10/10 13:21, 13F

10/10 13:21, , 14F
這個無法證明吧......
10/10 13:21, 14F

10/10 13:30, , 15F
我停止交易是尊重檢舉 等候判決 @ @"
10/10 13:30, 15F

10/10 13:30, , 16F
其實有沒有交易對我也沒啥影響
10/10 13:30, 16F

10/10 16:34, , 17F
我也同意,是我也會繼續。
10/10 16:34, 17F

10/11 12:27, , 18F
你繼續不代表其他人要繼續 有錢礙到你了?怎麼不去捅政客
10/11 12:27, 18F

10/11 15:09, , 19F
一卡路所言慎是!!
10/11 15:09, 19F

10/11 23:55, , 20F
難以認定其乃透過不正常管道取得之物品,不予處分
10/11 23:55, 20F
文章代碼(AID): #1CiACx0S (Facebook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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