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處罰標準不一?
請問辛苦的板主群們
為什麼推文違規交友的人要水桶一週
發文違規交友的人卻只有被刪除原文?
這樣不一的標準是否不太公平?
我有在板規看到
"使用者暱稱、簽名檔及推文皆視為內文的一部分,亦受此份板規與發文規範項之規範。"
但是發文不用水桶的話,我不懂為什麼推文卻要水桶
莫非我漏看了一條
"發文違規徵友逕行刪除,推文違規徵友水桶一週"
有勞板主群們解答,謝謝板主群們辛苦維持板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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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38.195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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