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板規解釋
提出我的個人看法……
這些案子其實要分開,一個是現金交易,一個是外掛商品。
而 sherlockms 板友問「違禁品」,那麼
「什麼樣的東西叫做違禁品呢?」
現金?不可能的商品?絕版商品?還是一小時後上架的合法虛擬道具?
我想這就是板主們傷腦筋的地方了……
板主事務繁忙,根本沒時間玩遊戲,
也無法立即判斷,什麼樣的東西才叫做「違禁品」……
不過,再看到 sherlockms 板友後來的文章,
我才知道問題點是什麼……
一、精華區內的個人目錄違規攤商
二、精華區內 yogira 板主所備份的違規趕集文
三、現金交易
首先是違規攤商
※ 引述《sherlockms (夏)》之銘言:
: 假設有人利用利用精華區攤商販賣違禁品,
: 這種事項可以檢舉嗎?
而該篇推文底下 yogira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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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指的沒有過案例,是因為「違禁品定義非常廣泛」。
舉例來說:
「我在"自己的精華區攤商"裡,販賣寵社下週的CC商品,交易時間為下一週。內洽」
這時,「未上市的CC商品」頓時成了違禁品……
但是因為「交易時間為下一週」,卻又不能檢舉……
除非有人當便衣,去與賣方交易。若是非法交易當然就可以檢舉
但,若是正當交易……這就會對賣方造成心理創傷……
不過,觀看 sherlockms 板友所 延伸的公告文章:(AID): #1BAFmasS (Facebook)
※ 引述《nadoka (小那ナドカ)》之銘言:
: 有人向板主群檢舉,Facebook板上有人分享目前「不可能」取得的物品,
: 如寵社不眠不休至少需要45天以上才能烹調出來的物品等等,
: 不論是圖片(官方釋出的不算)、文章、贈送分享等均違反板規12之條款。
: 請不要蓄意挑戰板規。
再看一下板規十二:
十二、禁止詢問、討論、分享或推廣任何竄改封包、修改記憶體或其他足以影響
遊戲公平性的惡意程式、作弊方式或 BUG 等資訊(含教學、心得、相關
圖文、影片、關鍵字、分享或徵求程式、詢問使用方式等),違者水桶七
天起跳並得視情況予以劣退。
此處所指的是不可能獲得的商品
如果「違禁品」所指的是不可能的商品,那當然就可以檢舉
至於「[問題] 板規解釋」一文中提到的公告(AID): #1Ax02mbs (Facebook)
一樣地來看一下全文:
※ 引述《GeniusKiKi (GeniusKiKi)》之銘言:
: 近日經板友檢舉有部分板友在精華區個人目錄編輯或存放違反板規之文章
: 請各位板友自重,違規之目錄將會先行予以上鎖處置
: 若仍持續違規使用板友個人目錄
: 將不排除剝奪板友個人目錄使用權力
: 感謝各位板友配合
:
: 註:「存放違反板規之文章」並不是指備份「違規之文章」
GeniusKiKi 板主在此處註明的,是 z-3-15 的違規備分區
所以現在要來談談 yogira 板主趕集日所備份起來的文章…
要談之前,我查看了一下板務板規:
FacebookBM 板務板板規
五、違規行為超過七天者不予受理。
這應該就是所謂的「追訴期」吧?
若沒有這一條板規,那麼在精華區裡的舊文章,很多都是觸犯現行板規的
但是現在要說的問題是「舉證」
EX:今天,我在板面上找到了一份違規文章,於是將他張貼在自己的個人目錄裡
面,備份起來給大家看。
上述例子答案很明顯,經檢舉就會被 GeniusKiKi 板主將目錄鎖起來。
再犯,就是直接刪除使用者的編輯權力
因為是張貼在個人目錄裡,使用者有權利編輯、同時也有義務遵循板規。
但是現在,是 yogira 板主所備份的趕集文。能夠檢舉嗎?
我這麼說好了:
EX:sherlockms 今天被公告水桶七天,違規原因是趕集文販賣違禁品。
而證據,就是 yogira 板主所備份的趕集文。
我想 sherlockms 板友一定也會感到判決不公。因為您並沒有違規。
卻因為板主可以自由編輯的趕集備份文,進而被水桶……
好了,現在來申訴。
但是,您並沒有備份當天的趕集文章……
我想這樣子的舉例
您應該已經了解,為什麼備份文無法成為證據的關係……
再者,當初會備份趕集文的原因
只是為了方便 robot 執行「趕集沒有板友文」及「重複擺攤」這些事情
而非意圖將之做為證據
最後是現金交易
同樣地,答案很明顯
※ 引述《GeniusKiKi (GeniusKiKi)》之銘言:
: 僅限遊戲內之貨幣或物品
: 禁止現金交易或折算其他有價物品
而板規裡的交易規範也表示:
一、板面上嚴格禁止現金交易等情事,本板亦不對使用者私下交易產生的任何爭
議負責。
所以CC可以,P幣雖屬於虛擬幣,但 GeniusKiKi 板主表示僅限遊戲內之貨幣
這也許是一句頗有爭議性的話,板上有很多人都在用P幣進行買賣
這還是請板主群再討論會比較好
但是,「小七點數」我覺得就已經算是實品,
因為這已經和現實生活扯上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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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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