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檢舉模式

看板FacebookBM作者 (小那ナドカ)時間14年前 (2009/12/17 00:56), 編輯推噓14(1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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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erlockms (夏)》之銘言: : 首先很抱歉唐突的寄了兩封信過去給版主, : 關於檢舉事項,有幾點想要詢問。 : 第一、檢舉一定要po在板上嗎? : 由於我不是很想到時候上臉書版玩互動或什麼的,一出現就被酸, : 所以我比較傾向於私下寄信給版主,那麼,使用信件的方式,會受理嗎? : 雖然在板上第16篇文章有出現過討論不過似乎沒定論, : 有也可能是有定論而我沒注意到,所以我想再次詢問。 最好還是都發到 FacebookBM 板上,方便處理。 目前小那還沒看到因為正常檢舉導致被板上排擠@@ (本身語氣不佳除外) 開設 FacebookBM 板就是為了避免一些延時/重複處理的問題。 希望還是多多利用開放式板面來做備份與檢舉。 : 第二、當文章沒出現在板上,但有被收錄至精華區, : 附上的不是文章代碼而是精華區位置,這樣的文章成立嗎? 精華區的文章無法做為證據(可自行編輯且無痕跡) 請多多利用 F 轉寄x 轉錄 來做備份,並且不要做任何的文章編輯動作。 : 第三、由於文章今天過後就超過七天了,那麼所謂七天的期限是從哪時候開始算? : 檢舉的當下,或者是判決的當下? 依照原文發文的時間開始計算七天,超過後板主僅可刪除,不做判決動作。 若已判決文章需要上訴則依照判決時間起七天內可上訴。 : 以上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12.113

12/17 12:28, , 1F
這樣啊,我知道了 感謝:)
12/17 12:28, 1F

12/17 12:31, , 2F
另外精華區的文章,連攤商部分都有辦法編輯嗎?
12/17 12:31, 2F

12/17 12:31, , 3F
我指的是版主在趕集日收錄進去的部份。
12/17 12:31, 3F

12/17 12:41, , 4F
精華區部份,板主確實可以任意修改精華區內的任意文章。
12/17 12:41, 4F

12/17 12:44, , 5F
那麼,版主有可能修改文章導致他人違規嗎?
12/17 12:44, 5F

12/17 12:46, , 6F
目前精華區尚有兩篇違規文章,是版主修改,還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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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2:46, , 7F
導致他人觸犯版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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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2:46, , 8F
是有可能,但是板主也有權力刪除任何一切精華區內違規文章
12/17 12:46, 8F

12/17 12:47, , 9F
我想板主是不會自找麻煩的
12/17 12:47, 9F

12/17 12:48, , 10F
畢竟修改精華區的權利是板主給的,板主有責任維護
12/17 12:48, 10F

12/17 12:49, , 11F
如果使用者惡意使用精華區,板主是可以拔除使用者的使用權
12/17 12:49, 11F

12/17 12:59, , 12F
所以,那兩篇,是原文就犯規,還是版主修改導致犯規?
12/17 12:59, 12F

12/17 13:10, , 13F
完全看不懂你是指哪兩篇。
12/17 13:10, 13F

12/17 13:14, , 14F
文章位置寄信給你了,抱歉我忘記我只有寄給N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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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3:16, , 15F
另外我想請問425的檢舉原文在哪裡呢?砍掉了嗎?
12/17 13:16, 15F

12/17 13:18, , 16F
砍掉了,原文不公開查詢
12/17 13:18, 16F

12/17 13:18, , 17F
那兩篇文我有什麼理由要去修改?那兩篇均為原文。
12/17 13:18, 17F

12/17 13:18, , 18F
我指的是,檢舉文。
12/17 13:18, 18F

12/17 13:19, , 19F
既然為原文,那是否可以當成證據?
12/17 13:19, 19F

12/17 13:19, , 20F
相關文章(檢舉文、證據文)均會備份、板面刪除、備份不公開
12/17 13:19, 20F

12/17 13:20, , 21F
嗯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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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3:20, , 22F
我想說上面那麼多檢舉文都還沒刪除怎那篇不見了~
12/17 13:20, 22F

12/17 13:20, , 23F
板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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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3:21, , 24F
那兩篇文無法做為絕對的公信力證據。建議是20日直接檢舉。
12/17 13:21, 24F

12/17 13:22, , 25F
嗯 感謝版主回應:)
12/17 13:22, 25F

12/17 13:23, , 26F
有關板規12的相關文章都是不公開的
12/17 13:23, 26F

12/17 13:25, , 27F
我指的是檢舉文,不是犯規文章本身
12/17 13:25, 27F

12/17 13:28, , 28F
檢舉文也是...
12/17 13:28, 28F

12/17 13:28, , 29F
sherlockms想聊聊檢舉文裡面的東西嘛?
12/17 13:28, 29F

12/17 13:29, , 30F
不是很想,既然會被砍掉那我就放心了:)
12/17 13:29, 30F

12/17 13:29, , 31F
檢舉文因為後來我就沒有再看,所以不知道推文有什麼地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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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3:30, , 32F
注意
12/17 13:30, 32F

12/17 13:31, , 33F
sherlockms是想問「檢舉文會不會保留」嗎?
12/17 13:31, 33F

12/17 13:31, , 34F
對:)
12/17 13:31, 34F

12/17 13:32, , 35F
因為我不是很想讓別人知道我檢舉了誰:)
12/17 13:32, 35F

12/17 13:33, , 36F
#1BAEqJ1v (Facebook)判決公告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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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3:33, , 37F
「FacebookBM相關文章一併收入精華區鎖起來。」
12/17 13:33, 37F

12/17 13:33, , 38F
425我也看不出來是誰檢舉的,文章會被砍掉沒錯吧:)
12/17 13:33, 38F

12/17 13:35, , 39F
會砍掉沒錯,但砍的時間點是「做出判決」的時候
12/17 13:35, 39F

12/17 13:35, , 40F
所以被檢舉人有可能會發現檢舉人是誰
12/17 13:35, 40F

12/17 13:36, , 41F
我只是看到410跟414還在所以覺得425的原文怎砍那麼快:)
12/17 13:36, 41F

12/17 13:36, , 42F
Orz原來yogira已經推文做出解釋了...沒看到"囧>
12/17 13:36, 42F

12/17 13:37, , 43F
嗯~感恩:)
12/17 13:37, 43F

12/17 13:37, , 44F
原來如此...
12/17 13:37, 44F

12/17 13:42, , 45F
410跟414沒砍 是因為其內文沒有提及外掛或BUG的相關內容吧?
12/17 13:42, 45F

12/17 13:44, , 46F
不曉得:) 雖然我還想問為什麼無法作為絕對公信力證據
12/17 13:44, 46F

12/17 13:47, , 47F
因為就像你說的...有可能是板主自行修改陷害他人之疑慮
12/17 13:47, 47F

12/17 13:48, , 48F
我不是很願意去懷疑版主的人格:)
12/17 13:48, 48F

12/17 13:49, , 49F
但是被檢舉者可以用這樣子的方式申訴板主判決不公
12/17 13:49, 49F

12/17 13:56, , 50F
發現我自己一開始有地方跳針( ̄艸 ̄") 抱歉
12/17 13:56, 50F

12/17 14:19, , 51F
檢舉文一般而言不會去特別砍除, 會砍的都是因為涉及外掛&bug
12/17 14:19, 51F

12/22 12:46, , 52F
喔 原來精華區的文章無法作為證據啊
12/22 12:46, 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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