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wronglove 廣告文

看板FacebookBM作者 (KingCross)時間15年前 (2009/12/16 23:50), 編輯推噓6(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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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edyc (臉書板大天使)》之銘言: : ☑ 我已經詳細閱讀過 Facebook 板板規且確認被檢舉人確實違反板規相關規定。 : ─────────────────────────────────────── : 1. 檢舉文章:(請按大寫 Q 查詢文章代碼 AID,並將整個表格複製貼上於下) : ● 4 2212/13 wronglove □ [互動] [開農] 點影音連結 前七名送花  : ┌─────────────────────────────────────┐ : │ 文章代碼(AID): #1B9FKaN7 (Facebook) [ptt.cc] [互動] [開農] 點影音連結 前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cebook/M.1260713252.A.5C7.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9 元 │ : └─────────────────────────────────────┘ : ● 6 12/16 wronglove R: [互動] [開農] 點影音連結 有隨機獎賞 : ┌─────────────────────────────────────┐ : │ 文章代碼(AID): #1BABr0da (Facebook) [ptt.cc] Re: [互動] [開農] 點影音連?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acebook/M.1260961088.A.9E4.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42 元 │ : └─────────────────────────────────────┘ : 2. 被檢舉人:wronglove : 3. 檢舉事由:雖然是互動,但文內附上和 Facebook 無關之 youtube 連結, : 請板友們去連閱增加人氣,私以為這是變相廣告文。 : 並且,廣告的內容和 Facebook 還沒有任何關係。 關於檢舉事由,我有一點感到疑惑,不知版主是否能替小弟我稍做說明 若以上述描述之標準 現在板上有許多型態的互動,應該都要被水桶了 舉個例子 - ACG猜歌 或 看圖猜漫畫 之類的 獎品往往是寵社或餐城等相關應用程式裡的物品為獎品 為了提供影音連結,多數主辦會選擇自己較方便的管道存放音樂或照片 有些人會放在自己的部落格,而這些連結也是與Facebook無關的 點擊進去也是會增加該頁面的人氣,這樣是否也能算是廣告文? youtube連結的影片被點閱,對上傳人其實並無實際好處 部落格的網站卻可能有實際上的廣告收益 如果以此標準來看,是否代表以後相關互動能提供之連結 僅限於Facebook有提供的服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1.116

12/16 23:52, , 1F
兩者完全不同,一個是廣告一個是正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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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3:56, , 2F
"正常需求"也有夾帶廣告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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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3:56, , 3F
一個是徵人幫點連結,互動在哪裡...我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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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3:57, , 4F
if我想衝相簿人氣 辦個互動讓人連過來一樣可以答到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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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3:58, , 5F
前提是那是合乎於Facebook板形式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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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3:59, , 6F
我相信大部分辦互動的理由不應該用目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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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02, , 7F
所以我要提出的問題在,他人點進去後,他無法獲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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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03, , 8F
這樣能適用於廣告文? 或許在"徵人"二字上有超線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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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04, , 9F
不應該用目的論,那為何不能認為他僅是想分享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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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04, , 10F
他看了很有感觸的影片,希望分享給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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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07, , 11F
我覺得如果該篇互動 以影片為題目出題 以fb遊戲物品為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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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07, , 12F
那就比較明確是屬於fb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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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08, , 13F
但可惜原po好意 卻把好意包裝的很像商業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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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08, , 14F
點網址送東西? 所以就被檢舉了...吧?
12/17 00:08, 14F

12/17 00:23, , 15F
該文之判決為「活動廣告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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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24, , 16F
分享影片應該有更多方法可以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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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26, , 17F
而非以似有若無的「互動」來分享影片。
12/17 00:26, 17F

12/17 00:37, , 18F
我也覺得分享影片是否該判成活動廣告 似乎還有再斟酌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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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0:37, , 19F
另外本篇非檢舉+被檢舉當事人 依bm板規是不得回文的
12/17 00:37, 19F

12/17 00:38, , 20F
分享影片更好的做法應該是好好利用Facebook.com本身功能...
12/17 00:38, 20F
文章代碼(AID): #1BAG6l05 (FacebookBM)
文章代碼(AID): #1BAG6l05 (Facebook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