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關於違規文章自刪
原文恕刪
※ 引述《wilo (㊣色研所所長)》之銘言:
: 用編輯文章的方式把文章內容清除,再砍除…
嗯..沿伸一下
假設,我只是假設……
現在有一篇文章;內容總共五行;但是第一行引戰違規;而引誘
其它人推文違規。
接著,原PO將自己違規的部份刪除後自D
,然後「請別人」檢舉違規推文……
又或者,原PO捏造他人推文,陷害別人……
假設完畢
這些被抓到一定都是從重處分…
但問題是要怎麼抓?除了當下有人備份文章之外……似乎別無他法了
當然,可以由板主自由心證。
不過到時候會有多少人質疑判決……?
在這裡-純文字的世界中,最好的情況當然是眼不見為淨。
倘若真的對某人懷恨在心,非要桶他個七年八年才爽,就算自刪了也不放過。
那我想,我信箱裡的違規備份文章,一定會桶死一堆違規自D的人……
但是我一直想,既然都自D了,就表示已有自知之明。
我也不需要這樣子逼人逼到走投無路吧?
哇咧我又越扯越遠……
總而言之,我建議
「經過編輯的文章即失去證據效力」
就這麼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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