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LadySweet水桶七天判決

看板FacebookBM作者 (Wouldn't Recognize You)時間15年前 (2009/10/31 03:26),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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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經詳細閱讀過 Facebook 板板規且確認申訴對象做出之判決違反板規相關規定。 ─────────────────────────────────────── 1. 申訴對象:GeniusKiKi 2. 處分原因:版規一人身攻擊 3. 申訴原因:我不認為我說一副國中生態度就是人身攻擊 是他自己也有在推文裡頭說 "不然要怎樣" 這種話很不負責任 不光是國中生很多人也有這種態度 今天我拿國中生來做這樣的統稱 這樣叫做人身攻擊嗎? 還是因為他是成大研究生 我這種統稱讓他覺得人身攻擊? 如果是這樣 我很不服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記者常常指稱宅男宅女是否也是人身攻擊? 還是宅男宅女不在此限 國中生就在此限? 那這樣我可不可以去告記者 告主播告電視台告報紙叫我們宅男宅女? 4. 申訴訴求: 只想解水桶 就這麼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71.201

10/31 03:39, , 1F
大概是 你攻擊到眾位國中生了… =.=
10/31 03:39, 1F

10/31 03:41, , 2F
如果是這種理由那真讓我傻眼!
10/31 03:41, 2F
文章代碼(AID): #1AwptOpa (Facebook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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