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板規2.性騷擾

看板FacebookBM作者 (都靈)時間15年前 (2009/10/09 17:38),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目前只針對異性 建議條文文字要更廣泛些 因為有些人就愛開黃腔(包括我),不知覺中就會有性騷擾的疑慮 而這種被騷擾的感覺不一定是異性 (例如根本不認識的板友,隨便在男板友的發文中推『原po跟士官長肛肛好』之類的 雖然很多時候大家只是好玩,但事實上,這就叫做性騷擾!) 另外板規條文太多,建議文字跟條列數目可以精簡一些 相近的條文建議放在一起 例如張貼新聞(第11條),轉載文章(第20條)都是屬於轉貼文章 現實違法的如性騷擾(第2條),跟(第20條) 為了讓facebook板保持專門討論facebook性質的 例如禁黑特(第4條),禁廣告(第10條),禁主題無關(第18條),禁他處事務(第19條) 話說第18條也很詭異 禁:張貼與本板討論主題無關之引戰、討戰文意圖鬧板者 難道說跟本板有關的引戰就沒關係嗎... 許多字句或許應該再細細斟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0.198

10/09 17:39, , 1F
謝謝您的意見,板主群會再詳細討論之後做出更新。
10/09 17:39, 1F

10/09 18:32, , 2F
我所說的相近條文放在一起 並不一定是合併條文 也指順序
10/09 18:32, 2F

10/09 18:36, , 3F
但張貼新聞與轉載文章其實是不一樣的範疇
10/09 18:36, 3F

10/09 18:36, , 4F
一個是類似灌水衝文張數,另一個則是智慧財產權
10/09 18:36, 4F

10/09 18:37, , 5F
其他順序的話確實可以再調整,歡迎提供建議
10/09 18:37, 5F

10/10 14:53, , 6F
http://0rz.tw/RzAZM 新聞也是有智財權的
10/10 14:53, 6F

10/10 21:05, , 7F
從他處轉載任何文章來 BBS 上的話法律責任發文者要自負
10/10 21:05, 7F

10/10 21:06, , 8F
板主只能處理到站內的部分,站外非板主管轄範圍
10/10 21:06, 8F
文章代碼(AID): #1ApmIU_p (Facebook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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