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德法院:子女過世 父母有權接手臉書帳號

看板Facebook (臉書)作者 (古幹姊姊)時間7年前 (2018/07/14 01:0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807130285-1.aspx 德法院:子女過世 父母有權接手臉書帳號 (中央社柏林12日綜合外電報導)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根據繼承法,一對父母有權使用已過世女兒的臉書帳號。法 院認為,網路資料應該與私人日記或信件一樣,讓繼承人依法繼承。 英國廣播公司(BBC)網站報導,這對父母的15歲女兒2012年被地鐵列車撞死。 他們想要使用她的臉書帳號,試圖釐清死因是否為自殺。 臉書(Facebook)拒絕開放權限,理由是這名女孩的聯繫資料存在隱私問題。 臉書現行隱私規定,只允許死者親屬取得部分權限,親屬能將帳號改為紀念帳號或完 全刪除。 德國下級法院2015年判父母勝訴,支持他們宣稱臉書資料受到繼承法保護,與私人信 件一樣能由他人繼承的說法。 不過,上訴法院2017年支持臉書且推翻這項判決,理由是這名女孩和臉書的任何合約 都因女孩死亡而終止,無法由父母繼承。 這個案件後來上訴到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據報導,這對父母現在已接管這個帳號。 法官赫曼(Ulrich Hermann)表示,死後將私人日記或信件移交給法定繼承人是很常 見的事,沒有理由以不同的方式處理數位資料。 此外,法院進一步表示,這對父母有權知道他們的未成年小孩在網路上與誰交談過。 (譯者:葉俐緯/核稿:徐崇哲)10707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72.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acebook/M.1531501386.A.1BC.html
文章代碼(AID): #1RIDjA6y (Facebook)
文章代碼(AID): #1RIDjA6y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