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舉案處理

看板DSLR (單眼相機)作者 (Girl Power)時間15年前 (2010/04/02 18:23),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檢舉案一 檢舉人:Amesphoto 被檢舉人:dan192 檢舉事項:未經他人允許,亂貼他人相簿連結 文章代碼(AID): #1BirLZZL (DSLR) [ptt.cc] [閒聊] 下輩子我要當正妹攝影師 引用板規條文: 3.本板為公眾論壇,凡有非據事論辯、涉及人身攻擊、涉及私領域之爭論時,經檢舉成立 或板主認定,將立即中止該討論串之討論繼續進行,並進行相關處置。 處理:發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劣退+水桶7天。 推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水桶7天。 公開板友信件包括水球記錄等,劣退+水桶7天以上,嚴重者水桶180天。 附註:本板不負責私領域事務之仲裁,相關紛爭,請各自書信解決或洽律師、 各地方法院。 3-1.侵犯隱私: 禁止惡意且未經同意公佈他人帳號資料(含ID)、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 ,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同意公開之個人資料, 處理:違者水桶365天+劣退。 9. 轉錄文章相關:非經原作者同意,本板文章禁止轉錄至他板。 遇有爭議文章,欲保留證據、保障權益者,請將該文自行備份至個人信箱, 同時轉寄一份原文至版主信箱。 非本板相關文章,勿轉本板。 處理:未經同意轉出者,水桶7天,轉入非本板相關者原文劣退+水桶7天。 板主判定: 1.公開之相簿,未鎖密碼,並不屬於非經本人同意公開之個人資料, 此外,若非盜用、營利,大家都可引用,亦非屬於侵犯私領域。 2.於個人文章中轉貼他人公開之相簿連結,並不屬於轉錄他人文章。 3.雖轉貼他人相簿連結並未違法,該討論引起爭議時, 板主已提醒原po,禮貌上事先詢問過原作者較佳,並注意推文口氣, 原po亦將該相簿連結改為馬賽克。 判決:此檢舉案不成立 ================================================================================ 檢舉案二 檢舉人:dan192 被檢舉人:Amesphoto 檢舉事項:欺騙大眾及惡意連噓 文章代碼(AID): #1BirLZZL (DSLR) [ptt.cc] [閒聊] 下輩子我要當正妹攝影師

借jc的個人相本有告知嗎??

轉貼他人相本,我剛剛問本人,他說他不曉得耶!!

你要自己了斷還是我請版主來處理?

我直接打電話的,我寄信給LiLV了~~

他本人確定是不知道這件事情的了!

如果知道是dan192 他應該會覺得想吐吧!
※ 編輯: dan192 來自: 118.231.82.235 (03/31 22:56)

未經同意轉載還當作閒聊? 臉皮真得有那麼厚嗎?

xx剁下面還是xx阿 有好到哪去嗎?

版規有規定需幾次是惡性噓文嗎?????????????

你用剁下面來比喻, 對人的稱讚可還真是禮貌阿!!

有無經過他人允許而轉載,是轉載人需要去証明的吧

改天如果有各位的朋友被這種人轉上網路,用剁下面來形

容一個女生, 我想各位應該就能體會我此時的心情

你有經過yam天空授權??????

沒有的話附這個是要鬧笑話嗎?

再授權的意思你看的懂嗎??

授權本公司在yam天空網站上重製..並可再授權第三人

利用... 你有yam天空授權嗎? 不然貼這幹嘛??

在表特版用剁下面這些字眼, 看看會不會被噓爆吧!!

我哪裡有用到侵權兩個字? 載帽子好玩嗎?

今天我去警局告的人 id也在上面出現好次倒是真得

網路上講話本來就是需要負責的阿!!

明天他本人會上來寄信給LiLV了!表特版我會順便告知他

檢舉我什麼? 我說的話都是事實阿,未經知會當事人

剁xx也是你自己說的, 多次噓文嗎?我又不是無意義噓文

不會去比對相本嗎?

你以為每個人都跟你一樣,不認識還要硬扯個邊

你都問得到他說不認識我了,你可以去問他阿

正再問?那剛剛的修推文是?
引用板規條文: 8.本板禁止不當使用噓文,包含連續噓文、空白噓文惡意噓文等。 處理:空白噓文經板友提醒、檢舉或板主警告而不補正者,經予以警告,其餘依板規3 處理。 3.本板為公眾論壇,凡有非據事論辯、涉及人身攻擊、涉及私領域之爭論時,經檢舉成立 或板主認定,將立即中止該討論串之討論繼續進行,並進行相關處置。 處理:發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劣退+水桶7天。 推文涉及非板務之個人討論、人身攻擊、侵犯私領域討論者,水桶7天。 公開板友信件包括水球記錄等,劣退+水桶7天以上,嚴重者水桶180天。 附註:本板不負責私領域事務之仲裁,相關紛爭,請各自書信解決或洽律師、 各地方法院。 3-2.不友善發、推文(含標題、簽名檔與轉錄文經板友檢舉,板主查證該文蓄意引戰屬實 者): a.文章中使用網路上已被變相認同的髒話、不雅用語針對某人、某一族群、某一性別 影射、辱罵之不良措辭。 處理:發文劣退+水桶7天、推文水桶7天 b.於文章中或簽名檔有不當之語詞、辱罵人笨、呆、蠢、醜怪等意涵之字眼。 處理:發文刪除+警告、推文警告一次 c.刻意製造紛爭者,有針對性的挑釁、蓄意討戰。 處理:發文刪除+警告、推文警告一次 板主判定: 1.Amesphoto以相簿主人3/31當晚「已知悉」為由,對dan192多次噓文, 板主雖無多方查證之義務,但為秉持公平之立場, 已去信Amesphoto以及相簿主人,求明三方真實之言論內容。 2.Amesphoto並無取得相簿主人之授權,即以「受害者」之立場對dan192多次噓文。 3.板規雖無明訂噓文幾次即為違規, 然而Amesphoto於dan192已將連結馬賽克, 以及相簿主人公開表示已與dan192取得共識之後, 仍不願理性討論,依舊用噓文方式表達意見。 4.Amesphoto噓文理由、動機、行為有惡意。 5.板主無偵查之權利,因次欺騙大眾部分,板主無權判決。 6.於判決文文章代碼(AID): #1BZDVd5D中, 裁定:F7788/uwmtsa/Amesphoto皆口頭警告一次,再犯者加重處分。 判定:Amesphoto惡意噓文,依板規3處理,水桶7天。 依板規3-2-c處理,警告一次。 另依判決文#1BZDVd5D加重處分,水桶7天。 總結,Amesphoto水桶14天,再犯則加重處分。 ================================================================================= 水桶期滿請來信板主予以解除, 若有質疑板主怠忽職責,處理不公,請依組規,檢附相關資料,向上反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53.149
文章代碼(AID): #1BjSM7WB (DSLR)
文章代碼(AID): #1BjSM7WB (DS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