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作品] 夜晚的風景

看板DSLR (單眼相機)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11/17 17:13), 編輯推噓7(7029)
留言36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 引述《cypherone ()》之銘言: : 推 in3:請填寫用什麼機身/鏡頭拍攝 謝謝 11/17 13:15 剛剛在睡覺沒接到版主丟的水球 "作品文請附上用什麼相機 與 鏡頭 參板友參考 謝謝" 可是之前關於作品文的公告裡 卻是說是為了區別出DSLR拍的東西? 究竟規定依定要寫詳細器材真正的用意是什麼? 要多詳細? 如果只是為了如公告所說,區別出數位單眼與其他相機 那我原本這樣寫 相機:數位相機 鏡頭:廣角鏡頭 是哪裡不對了呢? 我也寫出器材了,還是說不夠詳細嗎? 如果是為了給版友參考 那為什麼要在公告裡用上述原因當理由而不直接講是為了給版友參考? 而且並無規定要寫詳細的曝光值、測光方式、手法、技巧、後製軟體 卻僅止規定一定要寫詳細"器材"? 我選的是[作品]分類,不是[分享]也不是[器材] 為什麼一定詳細描述我用的器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3.193 ※ 編輯: cypherone 來自: 59.112.13.193 (11/17 17:14)

11/17 17:21, , 1F
我也覺得最近這樣管,有點太過了,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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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22, , 2F
一定要加註器材,一定要是DSLR,這樣的決定似乎沒有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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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23, , 3F
過大家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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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33, , 4F
要多詳細這個問題 看看板上普遍作品文的格式就知道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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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36, , 5F
最簡單就寫個40D、S10-20mm之類的 應該沒有很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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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現在是"規定" 如果規定要寫器材的原因是真的如版主在公告裡所提 為了區分出非DSLR拍攝的作品 那簡單寫我用數位單眼拍的有何不可? 如果要扯說是為了讓版友"參考" 那拍攝技巧、使用手法不是比一堆型號更有參考價值? 為什麼只有器材型號被規定一定要寫? ※ 編輯: cypherone 來自: 59.112.13.193 (11/17 17:47)

11/17 17:47, , 6F
同不同意版規是你的自由 但也不必刻意挑戰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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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49, , 7F
我一開始就按照版規所說的寫了我使用的器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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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7:55, , 8F
科科 這種文字遊戲你玩的爽就好 祝你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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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8:05, , 9F
就是不爽才會這樣寫...從一開始就註定爽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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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pherone 當你在不爽的時候 不知道你沒有想過別的板友會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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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9:32, , 11F
若是你板主 收到一堆人反映為何DSLR板 作品文卻是DC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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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為何作品文的器材標示不清 你又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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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在規定一定要寫器材的時候不清楚的講原因 而用另一個理由(為了分辨出DSLR的照片])來帶過?

11/17 19:33, , 13F
如果板上每個人都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 想po啥就po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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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9:34, , 14F
沒有規範 沒有紀律 那這個板 只會一團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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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慮的 不是讓每一個板友都滿意 但至少讓大部分的板友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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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已 我什麼都不管 反而輕鬆 為何我要浪費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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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9:37, , 17F
我也不是為了名或利 我連自己的blog 相簿都十分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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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在外 我也幾乎從不提我是DSLR的板主 我是無條件奉獻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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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9:39, , 19F
DSLR板 希望您的體諒
11/17 19:39, 19F
先前看版上爭論這件事時討論不出個結論 版主還說不硬性規定 卻沒在有任何進一步討論之前 突然就硬性規定一定要寫器材 而且原因還是為了分辨是用DSLR拍的作品 這毫無邏輯的轉變讓人無所適從 如果是為了讓版友參考那就讓版友參考 為什麼要另外用一個原因來帶過? 希望您能體會..

11/17 19:50, , 20F
還有給某人..不要再問我 能不能用手機拍照片來DSLR分享作品
11/17 19:50, 20F

11/17 19:51, , 21F
雖然我沒看過 也許您的攝影技巧高超 但本板目前 只接受DSLR
11/17 19:51, 21F

11/17 19:52, , 22F
也謝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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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9:54, , 23F
目前本板作品文數 為 4700左右,約佔 26%
11/17 19:54, 23F
所以說您認為作品文過多?是這樣的話也請明說 我也會盡我的一份心力

11/17 19:55, , 24F
買賣文則是 17%,二者已經佔了約 43%了,比例已經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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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9:58, , 25F
之前買賣文的比例約33% 目前已有大幅改善了 謝謝板友們的配合
11/17 19:58, 25F

11/17 20:47, , 26F
若您 不願意 接受,也有同樣的權力選擇不發表該作品文。
11/17 20:47, 26F

11/17 20:47, , 27F
版規不是有寫這句話? 還有能分享作品的版也不少 ...
11/17 20:47, 27F

11/17 20:48, , 28F
真的不用冒著水桶的危險挑戰版規吧 ....
11/17 20:48, 28F
我沒有想挑戰什麼,只是想指出 這整件事是多麼的奇怪

11/17 21:04, , 29F
我想知道的只是,規定寫相機型號的原因,是否如版規所說
11/17 21:04, 29F

11/17 21:04, , 30F
現在我知道版規上說的原因不是全部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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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5, , 31F
版主認為作品文過多,我以後也會盡我一份心力不再貼作品
11/17 21:05, 31F

11/17 21:07, , 32F
建議就辦投票啊,看要不要禁作品文啊,我個人是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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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1:09, , 33F
如果要以這種狀態稱作[作品],我也贊成禁掉
11/17 21:09, 33F
※ 編輯: cypherone 來自: 59.112.13.193 (11/17 21:33)

11/17 22:12, , 34F
我贊同你的看法 大不了不PO文 或亂寫器材就好了啦
11/17 22:12, 34F

11/17 23:44, , 35F
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人就覺得您有義務給人家參考咩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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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1:07, , 36F
作品文多不好嗎? 作品文多是件好事吧
11/18 01:07, 36F
文章代碼(AID): #198JNA3I (DSLR)
文章代碼(AID): #198JNA3I (DS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