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肖像權的新聞

看板DC (數位相機)作者時間19年前 (2005/10/19 16:27), 編輯推噓11(11031)
留言42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出處: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lili20051019131810 東吳大學一名法律系美少女,因為不滿她先前在網路上拍攝的模特兒照片, 未經同意卻被轉用給書商使用,侵犯了她的肖像權,因而一狀告上法院,法 官裁定,被告的網路站長必須賠償8萬,並撤銷書中所有照片。 網路上這些模特兒美美的照片,可以看,不過如果未經同意轉載,就可能侵 犯肖像權。 一名東吳法律系的賴姓女學生,因為擔任某網站的模特兒,拍了試鏡照,事 後站長卻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將照片提供給書商使用,女學生覺得肖像權被 侵犯,一狀告上法院;不過站長也喊冤,當初只是好意幫忙女學生打知名度, 卻無辜吃上官司。 網站站長賴政廷:「法院判侵犯肖像權,賠8萬撤照片,因為賴小姐她拿取我 們的費用,當我們的模特兒拍了照片,美意也是想說幫他們出名而已,然後 也是無(版)權,送給出版社,出版工具書。」 儘管各說各話,不過法官裁定,站長雖然有著作權,但還是要經過女學生的 授權才能使用,因此判賠8萬元,而且要撤掉女學生在書中所有照片,還得全 面回收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35.79

10/19 19:11, , 1F
好怪的判決~ 不知道有沒有全文可以看
10/19 19:11, 1F

10/19 19:12, , 2F
遇到法律系的算他倒楣...0rz
10/19 19:12, 2F

10/19 21:40, , 3F
不懂什麼叫"算他倒楣 "?一樓認為沒錯?
10/19 21:40, 3F

10/19 22:22, , 4F
http://0rz.net/500N1 連人名/照片都出現了
10/19 22:22, 4F

10/19 22:58, , 5F
賠八萬元一定不單純 :P
10/19 22:58, 5F

10/19 23:02, , 6F
樓上的連結不能用...0rz
10/19 23:02, 6F

10/19 23:43, , 7F
是因為有「營利」嗎?
10/19 23:43, 7F

10/20 01:29, , 8F
http://0rz.net/a30Lr 補上新的連結
10/20 01:29, 8F

10/20 08:38, , 9F
不覺得她美耶..0rz
10/20 08:38, 9F

10/20 12:46, , 10F
告得好......
10/20 12:46, 10F

10/20 12:54, , 11F
雖然新聞照片裡的那個女的,長得不怎麼樣..
10/20 12:54, 11F

10/20 15:02, , 12F
這則新聞除了 tvbs 外還有別家報嗎?
10/20 15:02, 12F

10/20 15:21, , 13F
喔 應該說除了 tvbs 和蘋果 ^^"
10/20 15:21, 13F

10/20 22:55, , 14F
他真的是大學生嘛 0rz
10/20 22:55, 14F

10/22 08:35, , 15F
判決不奇怪 因為著作權 和 使用權 並不同
10/22 08:35, 15F

10/22 08:36, , 16F
被告 在未告知 原告的情形下 將原告的試鏡
10/22 08:36, 16F

10/22 08:38, , 17F
照 交給書商 放在書裡做為修圖範例 明顯的
10/22 08:38, 17F

10/22 08:41, , 18F
不合法...這大概也只有法律系的比較懂吧
10/22 08:41, 18F

10/23 03:11, , 19F
不是為了錢是騙人的 為什麼這世界都在騙人 拿錢明明就很爽
10/23 03:11, 19F

10/23 03:11, , 20F
卻還要敷上一層薄如紗的仁義道德 肖像未告知卻被登載的確不爽
10/23 03:11, 20F

10/23 03:13, , 21F
但apple上那個女生照片 看起來就討厭 我這樣講也會被她告嗎?
10/23 03:13, 21F

10/23 03:14, , 22F
但我祇是表達我不喜歡這世界的假道學,恰好以該員為例
10/23 03:14, 22F

10/23 03:15, , 23F
我也知道這樣明顯是不合法..但,訴諸法律途徑我就都討厭
10/23 03:15, 23F
m推 mutsu:那不然應該如何處理?我也不喜歡自己把別人冠上醜陋面貌的 10/23 20:29

10/23 20:29, , 24F
自以為是。以為全天下每個人都是醜陋的,事實只有別人才懂
10/23 20:29, 24F

10/23 20:29, , 25F
何必妄下評論,說甚麼拿錢很爽,這樣說很爽嗎?
10/23 20:29, 25F

10/23 20:30, , 26F
樓上先生這樣不負責任的言論,比起你討厭的那些人,更惹人厭
10/23 20:30, 26F

10/25 00:47, , 27F
對不起,我是看了新聞以後斷章取義...因為大家都說不是為了錢
10/25 00:47, 27F

10/25 00:48, , 28F
但我明明看到這個社會上 錢明明就是很重要..人明明就很勢利
10/25 00:48, 28F

10/25 00:48, , 29F
為什麼還有人說不是為了錢?即使不滿盜用.應該也是藉由民事賠
10/25 00:48, 29F

10/25 00:49, , 30F
那還不是一樣為了錢..可能有千百種的目的..但最後都回到貨幣
10/25 00:49, 30F

10/25 00:51, , 31F
也可能是我在法院看多了民事(民事幾乎=錢)...好厭倦...
10/25 00:51, 31F

10/25 00:52, , 32F
再次因為個人感受..造成mutsu大大不滿我深感抱歉..本意非挑釁
10/25 00:52, 32F

10/25 00:54, , 33F
但,外表感受是主觀的吧,我初次看到呂秀蓮也一整個討厭...
10/25 00:54, 33F

10/25 00:54, , 34F
但看久了也還好,誇張的是呂秀蓮年輕時還不錯呢(歲月催人老)
10/25 00:54, 34F

10/25 00:56, , 35F
此外,像這種case,我極度建議私下和解.別再弄上法院了.
10/25 00:56, 35F

10/25 00:59, , 36F
普通案件大家狀紙寫得洋洋灑灑 其實兩造幾乎都在欺騙
10/25 00:59, 36F

10/25 01:00, , 37F
法官只能用他的慧眼,找出事情的真相比較偏哪一邊罷了
10/25 01:00, 37F

10/25 01:03, , 38F
很多案件亂求償一堆(身、心)幾百萬的漫天喊價.讓法官砍.真是.
10/25 01:03, 38F

10/25 01:05, , 39F
我也有求償過 也的確成功了 接收錢的那刻真的從心中笑到嘴邊
10/25 01:05, 39F

10/25 01:06, , 40F
彷彿拿到金錢就等於正義一樣 要不然舉個矛盾好了...
10/25 01:06, 40F

10/25 01:07, , 41F
判敗訴,但可得求償金 判勝訴,一毛不能取 大家會怎麼選?
10/25 01:07, 41F

10/25 01:08, , 42F
我猜測大約 7 : 3 (純猜測)
10/25 01:08, 42F
文章代碼(AID): #13LWDLio (DC)
文章代碼(AID): #13LWDLio (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