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案例說明] 關於噓文被罰者請參考本文內容

看板CodeJob (BBS架站)作者 (呆呆小狼)時間13年前 (2010/11/25 17:19), 編輯推噓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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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lfLord (呆呆小狼)》之銘言: : 標題: [案例說明] 關於噓文被罰者請參考本文內容 : 時間: Sun Aug 29 20:20:25 2010 : : 我浸您水桶跟這些都無關,請參閱精華區新公告且佈達長達10天還開放討論的管理辦法: : 7. ◆ ◎CodeJob板務文獻 : 7. 1. ◆ 2010/08/10 新版管理辦法討論集 : 7. 1. 1. ◇ [公告] WolfLord 接任版主職位 : 7. 1. 2. ◇ [公告] CodeJob 板管理辦法 (Wolflord版) : 7. 1. 3. ◇ [公告] 發案/成案/結案管理流程 : 7. 1. 4. ◇ [公告] 噓文管理辦法 : 7. 1. 5. ◇ [公告] 處分解除申請流程 : 而您需要參考 : 7. 1. 5. ◇ [公告] 處分解除申請流程 : 來申請解除 ※※※※※※※※※※※※※※※※※※※※※※※※※※※※※※※ ※ 引述《xxxxxxxx 》之銘言: : 以下與悔過書無關, 但請版主明鑒! : (此噓文我的立論點) :::::::::::::::::::::::::::::::::::::::::::::::::::::::::::::: ::::::::::::: 我並非不瞭解您的憤怒,恕刪下列細節 ::::::::::::: :::::::::::::::::::::::::::::::::::::::::::::::::::::::::::::: 基本上,在精華區板務文件中我已經解是很多遍。基本上噓文預設有罪 除非很明確明顯或者板工說開放噓文劣退投票。 原因很簡單,不管如何,這裡是公開得專案媒合板。做生意以和為貴, 碰到澳洲來的旅遊團最多不搭理就好了,沒必要以紅色的噓來互相刺激 進而引發紛爭。更何況,目前我並不禁制以推文或箭頭溫和或玩笑的抗 議對方的不合理(但仍請注意禮節以及不要有可能引發紛爭、甚至法律 問題的言詞)。因此,您被處分的原因不是您的動機非善。而是行為過 激有失冷靜。 -- 本文內容已徵得案例方同意公開私信內容,唯帳號予以馬賽克 -- ~~於是,銀河的歷史又被海賊抹黑了好幾百頁。 咦?的歷史又被抹黑了好幾百頁!? - A23203 - BM4GRM Harlock WolfLord <<上站通知>> -- 我來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143

11/25 17:50, , 1F
UI很差的設計
11/25 17:50, 1F
一個系統的運作,主功能才是重點。非主功能甚至是不被需要但是做來 備用的功能UI是雞肋,做了浪費精力,不做又很奇怪。 處罰從來不是目的,而是因為管理而附帶的不得不的功能。 ※ 編輯: WolfLord 來自: 59.125.1.143 (11/25 18:29)

11/25 19:19, , 2F
明明不想要存在的功能還放著又有很明顯的UI 錯誤很嚴重
11/25 19:19, 2F

11/25 19:20, , 3F
還有個UI設計ABC是不要故意賦予符號與慣例不同的意義
11/25 19:20, 3F

11/25 19:37, , 4F
所以噓文關掉就是了嘛
11/25 19:37, 4F
我已經在噓文規則中說過了,推噓文原本就是對文章的投票。只是 PTT把 他發揚光大到不可思議的程度。而本板並未放棄使用推噓進行是否列退的 投票機制,因此沒有甚麼關閉噓文的選項。 更重要的一點,對於心智成熟的商人而言:沒必要不必得罪人,最多不搭 裡不做生意就好了。沒事還要去挑悻你不做他生意的人,這是有欠風度的 輕挑行為。

11/25 20:44, , 5F
= =?你們在說什麼UI呀?我看不懂主題
11/25 20:44, 5F
UI=User Interface :-) ※ 編輯: WolfLord 來自: 59.125.1.143 (11/25 21:02)

11/25 21:23, , 6F
不管理由為何 意圖扭轉慣例就是UI大忌 即使「原本」如何
11/25 21:23, 6F

11/25 21:54, , 7F
還好 ui 也不是重點。
11/25 21:54, 7F

11/25 22:41, , 8F
挑悻?挑釁?
11/25 22:41, 8F

11/27 11:55, , 9F
原來被噓的發案文為什麼不見了?
11/27 11:55, 9F

11/27 15:17, , 10F
不是我刪的
11/27 15:17, 10F

11/29 16:03, , 11F
糟糕...我看到上面這行 突然嘴角抽動XD
11/29 16:03, 11F

12/08 12:28, , 12F
原文被刪,那這案例也無法讓後來者看見事發來由,感覺繳悔
12/08 12:28, 12F

12/08 12:28, , 13F
過書出去的人有點無辜.
12/08 12:28, 13F
文章代碼(AID): #1CxYeNRu (Code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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