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對於同事的coding style感到很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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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有點長. 由於跟外國同事共同開發程式互相有code review.. 某位同事寫的code已經有點超過了, 並且會干預其他人如果不是他那種style寫法 會要求改正. 以下是 每一種寫法 我標數字 目的是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建議是不是他太超過還是我還無法體會他的好. 1.. auto v = 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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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版本迭代速度太快, 除非直接看提案或參與 group meeting,. 不然得到的資訊也許會過於片面, 導致多數情況是去跟隨某些人的. 偏好 (可能是 committee member) 卻不是選擇最適合的寫法. 所以. 首要的就是儘量提升對語言的理解度, 撰碼的時候記住以下兩個原.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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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的意見. 我會在逐一理解. 目前有幾個問題. 最近比較被要求寫exceptional 的code. 假設我寫. string Foo(string s) noexcept. {. auto a = Get(); // noexcept. string r = s+a;. return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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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推文有些確實讓我不太理解 另開這篇問一下. "所以 pass by value 的情況下不用加上 const 的原因是. 使用者只有執行函式的執行緒, 所以要求行為一致是沒有意義的". 這句話我真的不太理解. const跟 thread有什麼關聯?. 意思是說 都已經複製了. 裡面不管怎麼使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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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函式參數裡加 const 是 caller 需要給 callee 的保證, 在下面. 的程式碼裡開了兩條 thread, 其中一條看到的是 ref to const 但. 連印兩次値都不一樣, 這就違反語意上的 constness (行為一致). 範例: https://wandbox.or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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