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光纖] 為社區爭取 兩條FTTH 300M 閒聊
看板Broad_Band (寬頻網路)作者foreigners (笨蛋)時間9年前 (2015/02/17 21:46)推噓12(12推 0噓 55→)留言67則, 11人參與討論串3/5 (看更多)
既然有人那麼秋 就來貼篇文章好了
※ 引述《egghan (none)》之銘言:
: 有一句話叫 “在公堂上假設一下 可以吧!?"
: 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sn_f=32187
: 身為公民 看到NCC的公告
: 懷疑並提出申訴 合理吧
: 請問中華電信在何種平台有 提出 32port 社區自備申請 9port才能申設
: 好像不容易找到公告哦~
因為是內部規範 也就是所謂的SOP 所以你看不到
中華電信不屬於國營事業 沒有必要做資訊開放 所以你查不到是正常的
但是因為有規範 所以客服可以提出9port這個數字
: 節錄我的申訴內容
: 申訴依據法規:
: 電信法第21條
: 電信事業應公平提供服務,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得為差別處理。
從山上到海邊 都有電話可以用=>公平提供服務
: 電信法第26之1條第一項第八款
: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 八、無正當理由,對其他電信事業或用戶給予差別待遇。
: 電信法第28條
: 前條營業規章,應訂定公平合理之服務條件,並備置於各營業場所及網站
: 供消費者審閱;其有損害消費者權益或顯失公平之情事,電信總局得限期
: 命電信事業變更之。
麻煩把電信法看完....
電信法第38條
建築物建造時,起造人應依規定設置屋內外電信設備,並預留裝置電信設
備之電信室及其他空間。但經電信總局公告之建築物,不在此限。
前項之電信設備,包括電信引進管、總配線箱、用戶端子板、電信管箱、
電信線纜及其他因用戶電信服務需求須由用戶配合設置責任分界點以內之
設備。
既存建築物之電信設備不足或供裝置電信設備之空間不足,致不敷該建築
物之電信服務需求時,應由所有人與提供電信服務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
協商,並由所有人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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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建築物內部設備不足或空間不足本來就該由所有人增設
而所有人是誰?公設地方就是全社區人士
所以才會有人叫你在管委大會上提出討論 通過之後即可由管委會自行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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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
依第一項及前項規定設置專供該建築物使用之電信設備及空間,應按該建
築物用戶之電信服務需求,由各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依規定無償連接及使
用。
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利用設置於電信室之電信設備,提供該建築物以外之
用戶電信服務者,應事先徵求該建築物所有人同意,其補償由市內網路業
務經營者與該建築物所有人協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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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如果中華電信要使用電信室的設備 還是要請建築物所有人協議
所以請問你在管委會上有提出嗎?有宣傳嗎?管委會有決議嗎?
沒有的話 我不用告訴你9port這個數字 用這38條3項跟5項就可以拒絕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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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應設置之屋內外電信設備及其空間,其設置與使用規定、責任分界
點之界定、社區型建築物之限定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
會商內政部定之;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之設置,應符合技術規範,其技
術規範由電信總局訂定公告之。
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相關設置空間,其設計圖說於申報開工前,應先經電信
總局審查,於完工後應經電信總局審驗。
前項所定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相關設置空間設計之審查及完工之審驗等事項
,電信總局得委託電信專業機構辦理。
前項電信專業機構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受委託之權限、解除或終止委託及
其相關委託監督事項之辦法,由電信總局定之。
: =============================
: 不過 之前我就知道 : 在手機版 質疑中華電信
: 尤其教人家NP這種嚴重損害中華電信利益的 一定會有一票人出來帶風向的
: 但是 做對的事不用怕!
: =============================
: 今天中華電信打給我
: 表示內部規定
: 沒有占到9port 300M 工程師不能裝 會被公司 review 不符效益
: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18407
所以有內部規範 有SOP 客服跟工程師講的並沒有錯
中華電信是寡佔事業沒錯 但是他們還是會希望符合商業利益
因為公司還是要對股東們負責....
: 有空多看書是有用的 一定比上網來討拍或崩潰有用
: 經過簡單的談判 了解對方的困難 和工程師簡短研討
: 工程師願意用其它合理的方法幫我申裝兩路了
: ~~並且符合公司利益~~~~~
1. 因為你提了立委出來 所以中華電信的高層不得不理你
(廢話 我的特許執照要靠交通部來核給 如果特許被撤掉了 我不就死定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人家會說你用特權 因為你那不是談判是威壓
2. 為何符合公司利益?特許執照跟虧你這一條10萬/年的相比 當然是特許執照符合利益
但再說一次 這種行為相當可恥且不可取
誰知道下一次會不會有人也這樣做 結果讓中華電信倒掉
(前一個因為倒閉而從民營回歸國營的是台橡....不要說不可能)
: 至於陳情到立委說中華電信可能不符NCC規定 我會和立委助理再討論一下
: 而且已經有立委願意來了解
: ==========================
: 哦對了 一定有人想知道用什麼方法裝到兩路
: 簡單講就是不要走32 port switch 不要建FTTH
: 中華為了我9路要花一百萬幫我FTTH 他們也沒有很甘願
: 要了解詳情的人可私訊和我討論
就是搬了立委出來然後用立委權勢欺壓中華電信啊
講得好像很厲害似的 結果是弄壞台灣網路環境的元兇還沾沾自喜
: ========================
: 中華電信員工真的不用擔心啦 不用急著來帶風向
不好意思 我不是中華電信的員工 而且我可以保留你這句話當呈堂證供
可以告什麼喔....先來個誹謗好了 附帶個民事的名譽賠償....就賠個兩百萬吧
: 你們這種特許的事業 絕對是最佳定存股啦
只有眼睛白的才會說特許是最佳定存股這種蠢話
因為特許總有一天會被抽走 什麼最佳定存股?蠢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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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road_Band/M.1424180803.A.7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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