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無線] 遠傳3.5G無線網卡 退租
※ 引述《oeccc (想念~)》之銘言:
: 小弟想請教板上各位,有關無線網卡退租的事情
: 家姐目前在台北市租屋 一年前辦了遠傳3.5G無線網卡
: 搭配無線飆網775的月租費 不過由於是在去年九月辦理
: 所以無線網卡 E220 需要以3990的價格買入 (現在990 ?)
: 而由於我姐使用網路的時段 是在下班後也就是深夜1點~4點
: 因這段時間網路不穩定 向遠傳客服表示想免違約退租
: 遠傳回應:可免違約退租 但有附帶條件 即網卡的歸還與否
: 1.不歸還:需付網卡差額 2500$ 將網卡買下
: 2.歸還:則不必再付任何費用
: 我姐的問題是 他當初以3990$ 將網卡買下
: 而在她後面辦的人 購買的錢比她少 不過退租的價格相同
: 所以這差額 真的得自行吸收嗎? 還是?
: 另外 這種補差額的退租 是正常的嗎?
: 希望有高手能給小弟答案 感謝
有關這件事情的詳細過程,在此提供給版友們參考看看 @#@
在客服給了我上述的回應之後,我姐當然還是不接受嚕。
所以再度Call給遠傳客服( 接下來稱 B客服 ),
他還是堅持說:因為遠傳吸收了違約金,所以依然要求我補足當時的網卡優惠差價。
聽到這裡我就火嚕,畢竟網路品質有瑕疵責任本來就不在使用者身上,
而是遠傳要自行承擔負責,沒道理需要我們消費者自行吸收阿!
而且差額雖然比違約金少,但在我眼裡跟違約金沒啥差別。
所以爭執不下時,我就怒的掛電話嚕。因為 客服B的語氣不是很好 = =
接下來我就再板上PO文希望尋求版友們的意見
不過可能沒啥人有經驗,So...冷清清。
就上網亂找資訊,勉強看到一些消息,就再度Call給 C客服
應該是因為我的紀錄上有之前談到掛電話的紀錄,
這位客服比較理性,就跟我溝通過後轉告我說:
上篇文章中的退租條件是 A客服幫我跟上級爭取的!?
所以她無法替我做主,是否可以免付差額免繳回網卡退租,
要我等候 A客服上班時才做決定?
這好像是指我的個案,因為已經由A替我秉告上級處理,是特別案件?
所以接下來是否要有進一步的條件變更,都得由A再向上級申報!?
總之我也不清楚真的假的,只好答應嚕。
後來我就上網仔細搜尋了相關資料,找了論壇的討論區 & 一些新聞報導
( 受過台灣大學理工科專業訓練,想不會搜尋資料都難 囧~ )
比較重要的資訊有:
1.
台北縣政府法制局消保官何瑞富指出,若真出現無故斷訊、網路傳輸率不穩定等情事,則
明顯與業者廣告內容不符,可依民法「不完全給付」或消費者保護法、廣告法中的「不實
廣告」,對系統業者開罰,並要求立即改善。
2.
消保官張嘉麟也說,3.5G連線速率若達不到契約內容指稱的速度,已構成產品「給付瑕
疵」,對於此類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消費者可要求解約,且無違約問題。
3.
NCC營運管理處簡任技正梁溫馨表示,電信業者除了在契約書清楚載明之外,一旦消費
者認為速度不足,對產品不滿意,不符合契約書內容,電信業者必須無條件接受退費。
4.
立法黃偉哲表示,應請相關單位鑑定,他也強調,既然業者敢推出3.5G服務,就有必要事
前讓消費者知道服務範圍,因民眾購買的是3.5G服務,並不包含2G的龜速品質。
5.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高屏分會總幹事周孟瑾提醒,購買行動網卡、無線網路類似商
品時,務必先行測試,不要貿然簽約。若使用後發現業者根本無法提供服務,消費者當然
不須支付任何違約金,「如果業者向消費者索取違約金,消費者可以向各地消保官或消保
團體申訴。」
從網頁報導中,節錄出上述五點。
當我整理完資訊時,就在等客服跟我連絡嚕。
這時 C 與我連絡,告知我經過申報,上級同意讓我差額補一千即可。
痾.....就是還要付錢的意思.....
所以就說我不同意,不過我會問我姐意見,並請他們晚點再打來。
接著我打電話問消保會告知此狀況,消保會的人員跟我都認為這是變相收取違約金。
所以我就比較有信心嚕,稍晚 A客服跟我連絡後我告知上述的報導節錄重點,
並且告知若無法達成我的條件,那我可能要求向遠傳求償,此時聽到客服的笑聲...
好像是說這種狀況不可能求償,她告知只有在無法連線8hr,才能求償。
嗯 這我也知道,不過這一年來網路斷斷續續的,連保持連線狀態都有困難。
品質真的太差勁,我告知 A客服,雖然不一定能求償成功,
不過我依然可以有權利申訴賠償,並且向消保會申訴協調。
A客服依然是制式的回答,需要請示上級才能決定。
數小時後,A客服告知我遠傳不希望解約,但是給我特別優待。
1.10月份帳單775不用付費。
2.11月起無線網卡改成月租費165,純語音通信功能的門號。
3.11月該月帳單給予775元的遠傳補貼金額來扣款。
我姐的合約到明年8月26號,也就是說扣除10月,還有10個月的合約。
遠傳補貼了10月份的 775元 + 11月份贈送的 775元 共 1550元
接著我們需要繳納的10個月份 165月租費,共1650元
抵扣下來... 我方只需多付100元。
嗯.....我納悶的是既然要這樣搞為啥不直接讓我們解約?
總之,我認為這樣可以接受嚕。我就說要跟我姐討論,請她明天在跟我連絡。
不知道版友們,對於遠傳最後的做法有何看法,歡迎大家給予意見
並且感謝各位,能有耐心看完小弟長長的一篇日記文 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33.56
→
10/16 09:12, , 1F
10/16 09:12, 1F
推
10/16 11:22, , 2F
10/16 11:22, 2F
→
10/16 20:47, , 3F
10/16 20:47,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Broad_Band 近期熱門文章
PTT數位生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