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govo1980約定交易卻轉賣別人

看板mobilesales (手機買賣)作者 (小小小孟)時間5年前 (2019/09/25 19:14), 5年前編輯推噓110(1199320)
留言448則, 6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原先跟這個人買iphone 11 128g https://i.imgur.com/hVbm0AO.jpg
回信說我是第一順位 https://i.imgur.com/DYPTOKV.jpg
留line後也討論交易細節 https://i.imgur.com/pOrETdP.jpg
約定今日頂埔捷運站面交 因為我住大安,為此還特別把今晚行程排開準備去頂埔面交 今日下午告知貨到了,問我幾點可以 https://i.imgur.com/ZUMZP96.jpg
跟他約晚上7:30 卻突然說晚點再回我 一直到我下班了也不跟我確認時間 已讀不回,打過去也不接 因為我離頂埔站很遠,沒確認時間怕白跑一趟 所以先回家 然後就傳訊息來說賣別人了 https://i.imgur.com/T4Rpe7N.jpg
呵呵還好我沒先到頂埔等他 看板上很多他的文章 希望以後要跟他買東西的版友三思 害我又要重新徵一次=__= ********後記********* 原本以為這只是一篇黑單文 沒想到因為某P板友的關係導致成為mobilesales板推文數最高黑單文 所謂黑單文其實就是希望大家都來看,避免大家遇到同樣的事情。 P板友的見解雖然難以認同,但他也間接幫我達到了這篇文章的用意,謝謝你。 以下針對P板友提出的見解我也提出我的看法 第一、究竟該不該、能不能黑名單這位賣家 首先我們先討論一下黑名單設計的初衷, 管見以為,所謂黑名單的意義,就是為了讓在這個板上交易的所有板友, 盡量減少不愉快的交易發生的機率,被黑單的賣家一樣可以繼續在板上買賣東西。 P板友你在這個板也有買賣東西,試問假如是你遇到這樣的賣家, 你心情會好嗎?若你的答案是否,那這篇黑單文不就有存在的必要嗎? PO這篇黑單文的目的,就是要讓板友避開這樣的狀況,如果板友看了覺得沒什麼大不了 那他就繼續跟這位賣家買東西,反正它的價格便宜,一定會有人買 如果有的板友很介意這種信用不好的賣家,那我這篇文就成功幫助他避開一個地雷 所以我認為我PO這篇文是有意義的,不是單純情緒發洩。 第二、討論該賣家的行為,到底有什麼問題 P板友提出了一個見解: 「就跟找工作面試一樣,不管面試過程談得多順利多開心, 只要沒明確叫你來上班都不算」 好,我就用找工作當例子,重新套用我的狀況 假設賣方是A公司 買家是求職者 1.賣方在mobilesales板張貼賣手機文 = A公司在人力網站上PO出職缺 2.買家寄信給賣方表明要購買手機 = 求職者應徵該職缺 3.賣方回信說買家是第一順位 = A公司對求職者說你是我們錄取第一順位 4.賣方與買家在line討論交易細節 = A公司和求職者洽談工作條件 5.賣方說如果沒問題他就下單 = A公司說如果沒問題就請人資安排相關事宜 6.買家回覆OK請下單 = 求職者回覆沒問題,請人資再安排 7.賣方詢問明天頂埔站面交沒問題吧 = A公司詢問求職者下週上班沒問題吧 8.買家回覆OK但要等我下班,賣方未表明不行 = 求職者回覆OK,但要等我辦好離職 9.隔天賣方告知貨到了,詢問今晚幾點可面交 = A公司告知已安排好,再次詢問報到時間 10.買家回覆晚上七點半可以 = 求職者回覆A公司下週一可上班 11.賣方已讀不回,不接電話 = A公司不接電話不發正式offer 12.賣方告知已賣給他人 = A公司告知已錄取其他人 以上完全按照我的情況轉換成求職情境 P板友你先回答我,右邊的情況能不能在Salary板發黑單文? 如果可以的話,那為什麼我的狀況不能在mobilesales板發黑單文? 再來講一下,到底此類情境有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我們先來看這篇新聞 https://www.nextmag.com.tw/realtimenews/news/26414849 仔細看一下內容,是不是非常類似上面轉換後的右邊情況? 那我們再看一下最後一段 「台北市勞動局就業安全科科長劉家鴻則表示,雖雙方沒還正式完成勞動契約, 但依據民法153條口頭承諾也算是契約成立的一種,只要發話者與受話者意思一致, 契約便成立,徐女若覺權益受損,可以此提出損害賠償費用。」 沒錯,A公司答應錄取卻反悔,是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因為還未正式簽訂聘雇契約 但民法 第 153 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 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 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已經說明契約不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說明白,即便是口頭承諾也具有契約效力 以此案來說,買賣雙方在洽談過程意思表示一致(賣方要賣、買家要買) 且賣方也多次確認買家購買意願了,雖面交地點及時間尚未確認,但已具有契約效力 (要說沒確認嗎?地點已經確認頂埔站、時間也確認是25日晚上,只差沒約幾點幾分而已) 只是因為剛好本次的情況我沒有什麼損失,單純kimochi不好 但如果今天我為了晚上面交,把原本很重要的約排開呢? 正如同求職者為了到A公司工作,而辭掉原本的工作,這樣就造成權益受損 當然民事法庭會不會判賠就看法官如何判 但我只想用這個例子跟你說,不是沒有簽訂聘雇契約就沒事 同理,不是沒有簽訂買賣合約、沒有約定詳細時間,買家就該乖乖被賣方耍 就算法律一切沒問題好了,賣方(A公司)的所做所為難道就是正當的嗎 至少以這篇新聞來說,YKK公司給大眾的觀感就是不好 該新聞對求職者來說就是一個警惕, 如同本文,對廣大mobilesales板友們,一樣是個警惕。 總之,這篇文我不會刪,版主如果覺得我黑單無理,要刪文我也沒關係, govo1980如果認為我這篇文傷害到他名譽,也歡迎去告。 P板友你覺得我黑單無理那你一樣可以繼續跟govo1980買東西, 等你遇到出爾反爾的賣家,再看看你是不是一樣會堅持你今天的見解。 以上。 謝謝所有在推文裡面幫我說話以及來信支持我的板友 希望你們在未來都能遇到誠信的好賣家,而不是這種出爾反爾的。 大家晚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11.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sales/M.1569410054.A.965.html ※ 編輯: snow5420 (1.162.111.230 臺灣), 09/25/2019 19:15:58 ※ 編輯: snow5420 (1.162.111.230 臺灣), 09/25/2019 19:20:01

09/25 19:22, 5年前 , 1F
高調
09/25 19:22, 1F

09/25 19:23, 5年前 , 2F
高調
09/25 19:23, 2F

09/25 19:23, 5年前 , 3F
對方出的錢比你高啊!
09/25 19:23, 3F
我是覺得啦,覺得賣太便宜想提高價格 人之常情早一點講就算了 就算他說要提高到25000,也在我的預算內,本來是想買地標的25300。 今天下午還在那邊跟我說貨到了要約面交,2個小時後就說賣別人了 一開始沒打算要賣那麼低就不要開那個價 ※ 編輯: snow5420 (1.162.111.230 臺灣), 09/25/2019 19:27:29

09/25 19:25, 5年前 , 4F
嘻嘻 所以以後賣東西 我可以等你到了 結果有人出高
09/25 19:25, 4F

09/25 19:25, 5年前 , 5F
價 就不賣你了?道德瑕疵這麼嚴重
09/25 19:25, 5F

09/25 19:26, 5年前 , 6F
高調 至少賠你捷運錢 告他詐欺
09/25 19:26, 6F

09/25 19:27, 5年前 , 7F
知道自己價格設低了就這樣亂搞 要賣不會搞清楚市價
09/25 19:27, 7F

09/25 19:27, 5年前 , 8F
09/25 19:27, 8F
是還好沒賠到捷運錢,我下班後就先到公司附近的捷運站等他確認時間 結果一直不回我我就直接回家了

09/25 19:27, 5年前 , 9F
我也遇過已預定後來信開高價想攔胡的,我還是賣原本那人就是
09/25 19:27, 9F
誠信賣家推一個

09/25 19:35, 5年前 , 10F
高調
09/25 19:35, 10F

09/25 19:36, 5年前 , 11F
買的一定說:不然我加價你賣給我
09/25 19:36, 11F

09/25 19:36, 5年前 , 12F
賣的一定說:好啊!今天要來取唷~
09/25 19:36, 12F
※ 編輯: snow5420 (1.162.111.230 臺灣), 09/25/2019 19:37:22

09/25 19:37, 5年前 , 13F
顆顆,差那幾百會變有錢人嗎?買賣一樣都是____子,可
09/25 19:37, 13F

09/25 19:37, 5年前 , 14F
憐~
09/25 19:37, 14F

09/25 19:40, 5年前 , 15F
道德上問題,差那幾百……
09/25 19:40, 15F

09/25 19:42, 5年前 , 16F
道德能當飯吃嗎? 幾百塊還能吃好幾餐
09/25 19:42, 16F

09/25 19:47, 5年前 , 17F
的確是24800賣出喔 並沒有多賣
09/25 19:47, 17F

09/25 19:47, 5年前 , 18F
賣家願意配合我的地點 故出售~
09/25 19:47, 18F
你自己文章也寫頂埔可以面交,我也是配合你地點 你如果一開始就是要賣三峽的,那就直接說限三峽面交就好 反正大家自己看看吧,跟他買東西要注意隨時可能心意反悔賣別人 ※ 編輯: snow5420 (1.162.111.230 臺灣), 09/25/2019 19:49:37

09/25 19:50, 5年前 , 19F
不守信用的人應該直接桶了
09/25 19:50, 19F

09/25 19:50, 5年前 , 20F
可以說我有道德上的瑕疵 我接受 只是懶的跑那麼遠 當然
09/25 19:50, 20F

09/25 19:50, 5年前 , 21F
信者恆信 不信的人 也謝謝指教
09/25 19:50, 21F

09/25 19:51, 5年前 , 22F
這沒有什麼信者恆信的問題吧...沒人質疑你的價格
09/25 19:51, 22F

09/25 19:52, 5年前 , 23F
為啥我看對話 他沒明確說要賣你啊
09/25 19:52, 23F

09/25 19:53, 5年前 , 24F
沒有明確答應 還只是再談細節的部分 你就趕去了
09/25 19:53, 24F

09/25 19:54, 5年前 , 25F
連時間地點都沒談好耶
09/25 19:54, 25F

09/25 19:56, 5年前 , 26F
你懶得跑那麼遠也應該提早跟對方說一聲吧
09/25 19:56, 26F

09/25 19:58, 5年前 , 27F
為什麼要已讀不回 電話也不接 讓對方等了一個半小時呢
09/25 19:58, 27F

09/25 19:59, 5年前 , 28F
面交時間地點都沒談好我是不敢去的
09/25 19:59, 28F

09/25 20:00, 5年前 , 29F
powyo大,我看前幾張圖的確是答應啊…
09/25 20:00, 29F

09/25 20:00, 5年前 , 30F
我覺得賣方有挑買方的權利沒錯,要挑就不要弄什麼順位
09/25 20:00, 30F

09/25 20:00, 5年前 , 31F
,你可以每個人都問問看直接找最近的人交易
09/25 20:00, 31F

09/25 20:00, 5年前 , 32F
給順位了然後被放鳥真的超幹
09/25 20:00, 32F

09/25 20:01, 5年前 , 33F
有嗎 買方說7點半ok嗎 他沒回阿
09/25 20:01, 33F

09/25 20:01, 5年前 , 34F
然後你就跑去了..
09/25 20:01, 34F
還有 376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9/26 00:22, 5年前 , 411F
他考慮還要不要購買吧…
09/26 00:22, 411F

09/26 00:23, 5年前 , 412F
結果卻為了多拿幾百塊錢,失信於人…看來是不知道
09/26 00:23, 412F

09/26 00:23, 5年前 , 413F
信用才是無價的道理
09/26 00:23, 413F

09/26 00:23, 5年前 , 414F
賣家要好好的檢討自己的行為去修正
09/26 00:23, 414F

09/26 00:24, 5年前 , 415F
而p大則是這社會還是以多數決決定的…加上你論點實在
09/26 00:24, 415F

09/26 00:25, 5年前 , 416F
站不住腳…會讓人強烈認為你在幫賣家護航!也請好好
09/26 00:25, 416F

09/26 00:25, 5年前 , 417F
再思考自己的邏輯論點的問題所在…你所說的約定
09/26 00:25, 417F

09/26 00:25, 5年前 , 418F
竟然跟普羅大眾不一樣…真的該好好想想為什麼
09/26 00:25, 418F
好晚才到家,沒想到已經這麼多討論,有點意外 針對P板友的見解,我也回覆在本文裡面了 謝謝大家的參與讓這篇文受到關注,進而達到黑單文的目的。 ※ 編輯: snow5420 (1.162.111.230 臺灣), 09/26/2019 01:05:20

09/26 01:20, 5年前 , 419F
我覺得第一順位就是*約定*了除非有不配合
09/26 01:20, 419F

09/26 01:23, 5年前 , 420F
他也不是第一次這樣 遇到一樣的情形過= =
09/26 01:23, 420F

09/26 01:33, 5年前 , 421F
聊天內容都說"完全不拆和你面交"了,這還不算約定,無言
09/26 01:33, 421F

09/26 01:36, 5年前 , 422F
p是小丑吧,自己拿男女關係舉例可以,結果其他人都不
09/26 01:36, 422F

09/26 01:36, 5年前 , 423F
行,黑名單+1
09/26 01:36, 423F

09/26 01:37, 5年前 , 424F
99.99是分身無誤,給你0.01的機會
09/26 01:37, 424F

09/26 01:49, 5年前 , 425F
樓上這樣夠精準
09/26 01:49, 425F
※ 編輯: snow5420 (1.162.111.230 臺灣), 09/26/2019 02:50:18 ※ 編輯: snow5420 (1.162.111.230 臺灣), 09/26/2019 02:50:46

09/26 06:41, 5年前 , 426F
奇葩 某p某g通通黑單
09/26 06:41, 426F

09/26 07:51, 5年前 , 427F
我自己打一堆還稱p大,忘了自己也是p開頭,別殺錯良
09/26 07:51, 427F

09/26 07:51, 5年前 , 428F
民啊XD
09/26 07:51, 428F

09/26 07:57, 5年前 , 429F
大家腦容量應該都正常啦,樓上p大免驚
09/26 07:57, 429F

09/26 09:46, 5年前 , 430F
Philip大正確 無良的賣家 昨天睡得著嗎?小學生
09/26 09:46, 430F

09/26 10:52, 5年前 , 431F
這種浪費別人時間的真的很自私很討厭
09/26 10:52, 431F

09/26 11:11, 5年前 , 432F
這其實已經可以試試看走民事了
09/26 11:11, 432F

09/26 12:46, 5年前 , 433F
這種人真的很可惡 之前遇過都談好講好價 面交還沒看
09/26 12:46, 433F

09/26 12:46, 5年前 , 434F
手機就先砍價 嫌沒有轉接頭 沒有傳輸線(原本講好只
09/26 12:46, 434F

09/26 12:46, 5年前 , 435F
有紙盒跟豆腐頭)最無恥的是濫用同情還自稱窮學生 求
09/26 12:46, 435F

09/26 12:46, 5年前 , 436F
我算她便宜 ID餵狗發現早就在上班了 而我還是窮菸酒生
09/26 12:46, 436F

09/26 15:27, 5年前 , 437F
不守信用就該公開啊
09/26 15:27, 437F

09/27 02:18, 5年前 , 438F
到底這黑單干powyo什麼事, 看不懂 二笑死
09/27 02:18, 438F

09/27 02:19, 5年前 , 439F
各種神邏輯硬凹, 秀下限, 再笑一次
09/27 02:19, 439F

09/28 00:49, 5年前 , 440F
黑的有理,推推
09/28 00:49, 440F

09/28 09:18, 5年前 , 441F
賣家自己問買家今晚幾點,買家也回了,你不接受這時間,你
09/28 09:18, 441F

09/28 09:18, 5年前 , 442F
要說啊,怎可以不理
09/28 09:18, 442F

12/01 18:37, 5年前 , 443F
重點是那賣家有欺騙你嗎...感覺亂黑
12/01 18:37, 443F

12/01 18:37, 5年前 , 444F
假如說他騙你全新 結果收到卻問題一堆 黑單是沒話說
12/01 18:37, 444F

12/01 18:38, 5年前 , 445F
但問題你什麼都沒有損失 黑這樣到時候會有法律問題
12/01 18:38, 445F

12/01 18:38, 5年前 , 446F
若按照原PO這樣規定的話 是不是面試都沒有錄取就全部PO
12/01 18:38, 446F

12/01 18:38, 5年前 , 447F
出來好了?
12/01 18:38, 447F

12/16 21:04, 5年前 , 448F
govo1980就他的錯,是在秋三小
12/16 21:04, 448F
文章代碼(AID): #1TYqm6bb (mobilesales)
文章代碼(AID): #1TYqm6bb (mobilesa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