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我續約你拿手機」請用"賣"為文章類別

看板mobilesales (手機買賣)作者 (Boston Red Sox)時間12年前 (2012/12/26 15: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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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各家電信資費方案與手機種類不同,所以會有「我續約你拿手機」這種方式。 這是方便板友續約時可以比較有彈性,性質上是徵人+賣機。 可是標題文章類別容易造成混亂,有人用徵、有人用賣。 但實際上,這是「賣機」,因此文章類別應使用「」,而非"徵"。 所以,在此公告後,請清楚使用文章類別。 「我續約 你拿手機」為「」 「你續約 我拿手機」為「」 未依此格式發文者,則為不合格式,會直接刪除。 以上新增於板規3.0的「註3:發文統一格式」, 因為是註解,非板規內容,影響板規(5.b)也無水桶劣文處份, 此次變動不更改板規的版號。 板主 theoepstei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66.238 ※ 編輯: TheoEpstein 來自: 61.230.66.238 (12/26 15:20)
文章代碼(AID): #1GsgKajW (mobilesa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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