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AAvAA 惡劣買家 請大家小心
---------------------------極簡內容-----------------------
電話連絡,約定交易,到達現場,無人出現,簡訊一封,放人鴿子
請小心 AAvAA
也告知各位買家,沒決定好前,別亂約交易,造成雙方損失。
--------------------------詳細內容如下------------------------
今天下午 AAvAA 在站內信表示有意購買我PO的手機
之後電話聯絡後,約好面交地點,我到了面交地點才傳短訊跟我說,交易取消
我回傳:[我們已經約好後,我到了面交地點才傳短訊跟我說,
而且從苗栗趕上來再騎車過來,感覺被耍,等於被棄標,太不負責了吧]
AAvAA之後居然回傳給我:[不好意思!因為下午我妹妹撥打你手機多通,沒人接,
以為您賣出了!所以又詢問多人賣sony xs!結果他想了很久才決定要白色!
不好意思!要是您那時候兩點多您方便面交,應該我妹就過去了!不好意思!
祝您早日賣出!不好意思!]
我看了更生氣....搞得好像是我的錯一樣
1.所謂多通?!也只是兩通而已,而且分別是在13:57和14:01分打來,
而我在14:08分就已經回答回去了,講得好像我都沒回沒接一樣!!
所以兩通沒接到是我的錯,我不到十分鐘就回電至少也算是合理範圍吧~
2.14:21我人從苗栗趕到中壢時跟他提到因為我要工作,所以確認四點可以,
買家只定在台電大樓面交,這時候也沒提到妹妹的事情!!而且他還說希望我能越早越好
,因此我當然盡量開車趕回台北,這當中根本沒提到他妹妹在考慮~~也沒提到中間有
任何不確定的狀況(例如可能會不買),至少到這裡我想算是口頭上
也已經約定好成立契約。
3.15:37我回到家,從三重出發趕到總統府,順便半點時我撥電話確認地點和時間,
也就跟我說約在台電大樓三號出口,這當中還亂自己砍價,文章上清清楚處寫15800
電話中你還故意先問請問是多少,裝不知情,還跟我說不是15700嗎?
這是演哪齣,價錢早該確認,這種殺價方式很不舒服,也很沒水準
通話結束後騎車前往約好的地點。
4.在15:48分時傳短訊告知我(連打通電話都沒有):
(內容如下)不好意思!我妹妹還是比較想要白色!不好意思!
令人氣憤的點在過程中完全沒有提到妹妹在考慮中,搞得好像他要買了
也沒有說到因為我沒接電話所以已經打算跟其他人買,更別說其實比較喜歡白色。
我文章就說是賣黑色,你要考慮就不要答應交易阿,沒水準!
我覺得整個被耍,從頭到尾就是只跟我確認面交的事情,結果我人已經到了,
才只傳短訊,連打電話都省了只說聲不好意思,也太沒有誠意和不負責了吧~
好像我的時間、我的油錢、我擔心他會不會等太久之類的都是我自己自作多情!!
就連傳短訊還跟我說提到,如果我有接到電話,要是我兩點到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所以就把責任推到我身上,卻完全不檢討自己,我們心自問從頭到尾,我對不起你嗎?
但是我卻反過來被責怪~不爽到極點!
交易本來就是你情我願,沒有逼你買,更沒有要賺你錢,賠本出售,還要被你玩弄
AAvAA請自重,也請各位賣家小心有這位惡劣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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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7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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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到要上法庭的地步(但我很想告,因為真的很不爽),
但剛剛查了網路,了解一下民法
建議各位買家或賣家,以後最後要交易前最好可以傳簡訊或是用任何能留下紀錄的方式
內容大概要有 [交易品項、金額、交易時間地點]
並且請對方回傳答應
這在出問題時,會成為有力的證據。
雖然口頭答應後就算契約成立,但如果對方毀約,在法庭上拿不出有效證據
就會變成法官自行定奪,很沒保障,所以多一個動作,對你我都好
如果法條認知有錯@@,還請高手指教。
※ 編輯: david5192003 來自: 61.57.78.109 (04/11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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