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Java版主說明違反版規罰則基礎

看板java作者 (批踢踢世界)時間10年前 (2015/05/27 01:3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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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1】 發文、推文請注意語氣,請勿亂用過於激進之口吻以及過於尖銳的字眼(如: 白痴、智障、吃大便、去死...等等諸如此類。), 違者情況輕微者鎖文禁止推文回應,情形嚴重者討論串公告禁止回應。 蓄意挑釁者視情節輕重刪文、水桶(三天 > 一週 > 一個月)。 【9】 請勿灌水或連續發表相似文章。 (2011/3/31 增訂) 違者刪文處分,情節嚴重者水桶三天 > 一個月 PTT BBS版主權限至少有 刪文 鎖文 水桶 版規1之"違者情況輕微者鎖文禁止推文回應" 版規9之"情節嚴重者水桶三天" 以一般合理之常識判斷, "水桶"之罰則大於"鎖文禁止推文回應"之罰則。 如果 發文、推文請注意語氣,請勿亂用過於激進之口吻以及過於尖銳的字眼, 之 違反版規裁定裁定者,如版主一職,持不主動處理態度, 且 請勿灌水或連續發表相似文章 之 違反版規裁定裁定者,如版主一職,持依照版規規定[公告]處理態度, 形成 違反 版規1之"違者情況輕微者鎖文禁止推文回應" 之版友無罪 但 違反 版規9之"情節嚴重者水桶三天" 之版友被水桶 然 違反 版規9之"情節嚴重者水桶三天" 之版友 係因為 違反 版規1之"違者情況輕微者鎖文禁止推文回應" 之版友違規在先 才 違反 版規9之"情節嚴重者水桶三天" 請Java版主說明 如有此等情事是否需執行版規1於違反版規1之版友,版規9於違反版規9之版友? 如否,進行罰則的基礎何在? 又版規訂定的意義何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72.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va/M.1432661665.A.20C.html

05/27 01:34, , 1F
先出去買吃的,肚子餓
05/27 01:34, 1F

05/27 09:55, , 2F
由版務認定。
05/27 09:55, 2F

05/27 14:15, , 3F
依樓上所提供之資訊為TonyQ任職版主職務自由心證之認定
05/27 14:15, 3F
文章代碼(AID): #1LPAwX8C (j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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