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未來版務的方向以及版主徵選事宜

看板iOS (蘋果iOS作業系統)作者 (酒焰零伍肆陸)時間5年前 (2020/12/23 09:52), 5年前編輯推噓48(50286)
留言138則, 40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致iOS版的使用者: 首先3G 掰掰&謝謝 簡直就是板務活字典的存在 然後簡單報告一下 預計近期要做的事 徵版主和修版規 預計是先徵版主後修版規 一直有些想法 趁這個時候也提出來 一、討論的風氣 我對於文字獄持反對態度 這對於討論風氣比較沒有正向的幫助 容我舉個爛例子,之前有收過果蠅的檢舉文 我私心是覺得很有創意XD 但也不是每個人都接受這種幽默 試想一下 如果稍微開放的執法標準 是不是會有不一樣的版風 文章的酸度絕對不是取決於那篇的文字有多偏激 而是看當時使用者的接受度有多高 爪爪事過境遷後,大家也是笑笑的 雖然老套,溫馨和友善 是需要適度的包容而不是壁壘分明 我比較傾向的是 引戰、謾罵成案與否還是由版主群投票裁量 但提高最低水桶天數 私心覺得桶3天根本不痛不癢 二、標題的運用 i5 i7在上古時代造成了不少爭議 但就目前,有時候蠻惋惜的,一些有內容的文章 會因為標題的關係被刪 會提出來是目前刪了很多文章 都是多隻手機的比較的文章 光是標題就近乎陷阱 標題字元大概19個 如果以iPhone SE2舉例這個在標題中就佔了25%的長度 如果兩隻iPhone比較的話,光標題就有50%左右的長度 容納空間稍嫌不足 這對於這方面的討論有箝制作用 三、商業文、問卷文 目前置底有個優惠碼的集中文 看起來使用的蠻熱絡的 我是傾向有限度、逐步開放商業文(APP、周邊...等) 現在全面禁止的結果 幾乎是用偷渡心得的方式 問券的部分 也是蠻多人求助 想比照置底文章的方式處理 或是蒐集數篇,統一發文的方式 然後徵選版主的工作 預計是跨完年來進行 先渡過聖誕跟跨年 最近的檢舉,會儘快處理 然後有什麼建言、指教....等 可以推文、來信交換一下意見 報告如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46.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OS/M.1608688347.A.000.html

12/23 10:16, 5年前 , 1F
12/23 10:16, 1F

12/23 10:23, 5年前 , 2F
12/23 10:23, 2F

12/23 10:34, 5年前 , 3F
12/23 10:34, 3F

12/23 10:36, 5年前 , 4F
12/23 10:36, 4F

12/23 10:56, 5年前 , 5F
贊同第一點
12/23 10:56, 5F

12/23 10:57, 5年前 , 6F
另外第一點提供建議,累犯可以用天數加倍
12/23 10:57, 6F

12/23 10:58, 5年前 , 7F
例如,第一次:三天;第2次:1週;第三次:2週
12/23 10:58, 7F

12/23 11:09, 5年前 , 8F
版主推推
12/23 11:09, 8F

12/23 11:42, 5年前 , 9F
辛苦了
12/23 11:42, 9F

12/23 11:42, 5年前 , 10F
把ix當作cpu本來就是87的行為
12/23 11:42, 10F

12/23 12:01, 5年前 , 11F
不要以個人喜好影響民主投票的結果。
12/23 12:01, 11F

12/23 12:10, 5年前 , 12F
不是,都在蘋果版了還會以為i5是cpu的,腦子有洞嗎?那B
12/23 12:10, 12F

12/23 12:10, 5年前 , 13F
TS為什麼不會認為是韓團?莫名其妙的邏輯
12/23 12:10, 13F

12/23 13:03, 5年前 , 14F
有進步給推
12/23 13:03, 14F

12/23 13:09, 5年前 , 15F
標題完整那個是為了讓人搜尋比較方便吧
12/23 13:09, 15F

12/23 13:30, 5年前 , 16F
其實我第一次看到BTS 還以為推出什麼聯名產品XD
12/23 13:30, 16F

12/23 13:43, 5年前 , 17F
12/23 13:43, 17F

12/23 13:48, 5年前 , 18F
我的建議是推文比照刑法規定.公然污辱跟毀謗的才處理
12/23 13:48, 18F

12/23 13:49, 5年前 , 19F
這樣的建議既符合法規.也較少爭議
12/23 13:49, 19F

12/23 13:51, 5年前 , 20F
另外以多數決的決定會造成相對性的霸凌
12/23 13:51, 20F

12/23 13:51, 5年前 , 21F
版上多數使用者程度跟小學生沒兩樣.起哄起來就變霸凌
12/23 13:51, 21F

12/23 13:52, 5年前 , 22F
所以文章酸不酸.只要沒踏到刑法法規限制.不建議多數決
12/23 13:52, 22F

12/23 13:52, 5年前 , 23F
另外縮寫部分可以率訂一個公告標準.
12/23 13:52, 23F

12/23 13:53, 5年前 , 24F
不清楚的自己參考公告的標準縮寫方式
12/23 13:53, 24F

12/23 13:53, 5年前 , 25F
如果是寫CPU..如i5 i7也是公告標準註記方式
12/23 13:53, 25F

12/23 13:54, 5年前 , 26F
如i5(C)...這樣就會知道這個i5指的是CPU
12/23 13:54, 26F

12/23 13:56, 5年前 , 27F
刑法的污辱跟毀謗其實很簡單.跟公共利益無關.端指個人
12/23 13:56, 27F

12/23 13:56, 5年前 , 28F
只要針對個人用字"腦子有洞""白痴"等污辱謾罵字眼
12/23 13:56, 28F

12/23 13:57, 5年前 , 29F
就是直接處理了.我覺得用目前法律的標準判斷就沒大爭議
12/23 13:57, 29F

12/23 14:02, 5年前 , 30F
另外引不引戰也是看內容.如果內容舉例確實.
12/23 14:02, 30F

12/23 14:02, 5年前 , 31F
而且內容豐富.提到證據觀念都很確實.視為引戰也太過
12/23 14:02, 31F

12/23 14:03, 5年前 , 32F
反而多數沒內涵的內容.卻因為立場正確變成支持度高
12/23 14:03, 32F

12/23 14:04, 5年前 , 33F
我認為是在討論還是在引戰.還是要以內容是否豐富證明
12/23 14:04, 33F

12/23 14:04, 5年前 , 34F
這才會讓整個討論區有正向的成長.
12/23 14:04, 34F

12/23 14:05, 5年前 , 35F
否則最後只會變成濫訟.檢舉自己看不慣的人的一個地方
12/23 14:05, 35F

12/23 14:05, 5年前 , 36F
然後只要立場正確.無論有沒有違反刑法法律規定
12/23 14:05, 36F

12/23 14:05, 5年前 , 37F
都被允許.這種發展絕對不是正面的
12/23 14:05, 37F

12/23 14:07, 5年前 , 38F
所以引戰定義應該是內容簡易無法引證卻挑釁個人
12/23 14:07, 38F

12/23 14:08, 5年前 , 39F
會泛指刑法規定之毀謗及人身攻擊等.都可以視為引戰
12/23 14:08, 39F
還有 60 則推文
12/24 11:50, 5年前 , 100F
違反刑法才處理板規可以廢一大半了,直接給報案連結不好嗎?
12/24 11:50, 100F

12/24 12:33, 5年前 , 101F
其實一堆人在違反法律.版規不處理才是問題
12/24 12:33, 101F

12/24 12:33, 5年前 , 102F
多半使用者不會為了一二句話跑調解.
12/24 12:33, 102F

12/24 12:34, 5年前 , 103F
版規連法律底線都不處理.這是最大問題
12/24 12:34, 103F

12/24 13:08, 5年前 , 104F
不想報案就自願放棄法律權益,檢調都不能主動受理了找板主?
12/24 13:08, 104F

12/24 13:35, 5年前 , 105F
哇,某e也是法律大師誒
12/24 13:35, 105F

12/24 13:49, 5年前 , 106F
因為放縱的版規讓大家以為違法是正確的
12/24 13:49, 106F

12/24 16:20, 5年前 , 107F
不是說要討論板規 到底誰在這開法律課啊 重點還不知道是
12/24 16:20, 107F

12/24 16:20, 5年前 , 108F
不是律師勒 說一大堆...
12/24 16:20, 108F

12/24 16:23, 5年前 , 109F
我是在討論版規沒錯.我前面一大串就是建議了
12/24 16:23, 109F

12/24 16:24, 5年前 , 110F
本來就該嚴格禁止動不動就開掛污辱的歪風
12/24 16:24, 110F

12/24 16:25, 5年前 , 111F
當真PTT沒事版規不處理.未來出門工作就會因此免責嗎?
12/24 16:25, 111F

12/24 16:25, 5年前 , 112F
所以我是認為版規還是要以法規為參考基準做制定
12/24 16:25, 112F

12/24 16:43, 5年前 , 113F
參閱SYSOP版本公告 #137gDUr5 (SYSOP)
12/24 16:43, 113F

12/24 16:45, 5年前 , 114F
擷取SYSOP版公告文字
12/24 16:45, 114F

12/24 16:45, 5年前 , 115F

12/24 16:45, 5年前 , 116F

12/24 16:46, 5年前 , 117F
這是全站總公告..建議版規參照制定
12/24 16:46, 117F

12/24 17:05, 5年前 , 118F
再次強烈建議禁止大量推文或是直接禁止連續推文
12/24 17:05, 118F

12/24 18:17, 5年前 , 119F
一個很多板都不受歡迎的人來對板務下指導棋也是很奇葩呢
12/24 18:17, 119F

12/24 18:56, 5年前 , 120F
基本上故意過來煩我的也不少呢,麻煩請自重言論
12/24 18:56, 120F

12/24 19:30, 5年前 , 121F
我才請某人別長篇大論,自重行不行
12/24 19:30, 121F

12/24 19:31, 5年前 , 122F
禁止與本版無關大量推文
12/24 19:31, 122F

12/24 19:33, 5年前 , 123F
我最想建議
12/24 19:33, 123F

12/24 21:13, 5年前 , 124F
建議少搭理那種人,到處求認同真的很可笑
12/24 21:13, 124F

12/25 23:03, 5年前 , 125F
想到一個:轉貼文章要複製完整標題,勿修改原標
12/25 23:03, 125F

12/25 23:04, 5年前 , 126F
還是有看到板上有用標題來帶風向的文章
12/25 23:04, 126F

12/25 23:04, 5年前 , 127F
*有用改原文標題
12/25 23:04, 127F

12/27 21:41, 5年前 , 128F
我覺得5b有存在的意義,不然大家名字都不一樣 請問發
12/27 21:41, 128F

12/27 21:41, 5年前 , 129F
文前想搜尋如何搜尋,如果搜尋不到重複發文是不是又要
12/27 21:41, 129F

12/27 21:41, 5年前 , 130F
被噓,如果在沒辦法統一好簡稱前 那就先不要簡稱
12/27 21:41, 130F

12/28 10:29, 5年前 , 131F
如果有個公告標準縮寫標準,是不難搜尋的
12/28 10:29, 131F

12/28 13:04, 5年前 , 132F
不認同縮寫 就算此板統一縮寫標準 但只要有人打全名、有
12/28 13:04, 132F

12/28 13:05, 5年前 , 133F
人打縮寫 這樣子就會造成搜尋上的麻煩了
12/28 13:05, 133F

12/28 14:16, 5年前 , 134F
想到一種解法:分類設[愛瘋]、[愛呸],然後標題就
12/28 14:16, 134F

12/28 14:16, 5年前 , 135F
不設限這樣?
12/28 14:16, 135F
5.b還是重申一下 我非常清楚當初算是是共識決 我只是刪久了會覺得有點可惜 刪了蠻多有內容的文 所以特別點出來討論一下 方法有很多啦 譬如『iPhone』只能整個省略 ex:iPhone XR 或 XR 一樣既兼顧搜尋的便利性 ※ 編輯: joeyen0546 (59.120.146.121 臺灣), 12/28/2020 14:55:32

12/30 05:51, 5年前 , 136F
不管桶幾天可以先水桶出口成髒的嗎?
12/30 05:51, 136F

12/31 13:45, 5年前 , 137F
95013直接示範簡稱也會有iPhone 8和iPad 8的問題
12/31 13:45, 137F

12/31 14:02, 5年前 , 138F
只希望不要再出現一些奇奇怪怪不正經的版標
12/31 14:02, 138F
文章代碼(AID): #1VugBR00 (iOS)
文章代碼(AID): #1VugBR00 (i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