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攤位轉租 年賺百萬

看板digitalk (數位閒聊)作者 (pf775)時間19年前 (2007/05/11 00:10),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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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華攤位轉租 年賺百萬 聯合報/記者楊正敏/台北報導 2007.05.10 04:09 am 光華商場資訊大樓將完工,攤商即將進駐,又引發長期以來攤位轉租轉讓獲暴利爭議。讀 者投訴指出,北市現行市場攤位轉讓制度不合理,攤商鑽法律漏洞獲取暴利,以光華商場 為例,轉租一年至少可以獲利上百萬。 市府市場處一科科長王夢龍說,現行三年一約的轉讓制度的確造成一些問題,市場處有意 讓轉租、轉讓制度透明化、合法化適當反應攤位的市場價值,已擬定「公有傳統零售市場 管理自治條例」,建立轉租轉讓的制度,避免少數不肖攤商藉機牟取暴利。 讀者投訴指出,95年以前光華商場的租金為每個月1000元,一年才12000元,95年以後每 月約為4到5000元,但轉租後每月約可收入10萬,年收入120萬。 光華商場自治會會長柯瑞泰說,攤位轉租的問題時有所聞,這是攤商的個人行為,自治會 不便置喙。他強調,光華商場是眾多攤商的努力,才有今天的價值;有些攤位,1000元轉 租都不見得有人要。資訊大樓未來租金將適度反映市價,會請房地產公司鑑價,取平均值 以後計算。 王夢龍說,轉租問題的確存在,但很難查核,稽查人員一到場發現經營者與承租人不同, 準備開罰時,顧攤子的人就會說,老闆去送貨,一下就回來,20、30分鐘後,承租人回來 了,他是否實際經營,若沒有長期盯梢,很難抓到實證。 另外根據市場處規定,三年期滿後不續租,可轉讓給下一個承租人,且並未限制承接人的 資格。讀者認為,這樣的法令更讓攤商有機可乘,應三年期滿公開招標。 王夢龍解釋,現行零售市場管理辦法規定,原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無法公開招標。修法 後,攤商死亡時若未期滿,攤位由繼承人經營,但期滿後由市場處收回使用權。 另外,未來自治條例中會規定,攤商如轉租、分租、轉讓或借予他人使用時,市府得依當 時之市場條件重新計收攤位使用費。 新的資訊大樓目前正在進行外牆工程,主體已經完工,攤商也已開過多次會議,討論內部 裝潢細節。 對有人質疑新大樓啟用後,原有攤商進駐後專業性的問題,柯瑞泰說,他家是從牯嶺街過 來,現在在賣軟體,許多光華商場的攤商都是第二、第三代開始轉型,不用擔心「專業」 的問題。 攤商身分 議員促總清查 【記者詹三源/台北報導】針對光華商場長期存在攤位轉租、租金過低的問題,市議會多 位議員都認為明顯不合理,市府應該拿出魄力清查整頓,尤其是新的資訊產業大樓即將完 工,應借此機會訂定合理的攤位租金。 議員陳孋輝表示,光華商場從舊商場到現在臨時攤棚,未來又將進駐新的資訊產業大樓, 但長期來轉租的情形嚴重,市場處卻對經營者的身分一直無法掌握。 她說,不止光華商場,其他許多傳統市場也幾乎都有相同問題,只是光華商場的轉租利潤 最大,市場處也明知問題存在,重點在於市府要不要拿出魄力整頓,尤其北市地價一再上 漲,光華商場未來新資訊大樓的租金,應該合理調整,否則就公開競標。 王浩也表示,市場處應該利用新資訊大樓完工進駐的機會,針對擁有承租權的攤商身分, 進行一次總清查,並訂定一套明確可行的檢核制度,徹底解決外傳市府圖利攤商的質疑。 簡余晏說,市府如要避免新的光華商場大樓,淪為第二個建成圓環,建議研考會介入列為 重點列管市場,徹底整頓光華商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6.51

05/11 01:24, , 1F
聽起來真是噱翻了
05/11 01:24, 1F

05/11 11:20, , 2F
背後一定有不知名的黑手.... 否則這麼好賺,投資客都會進場.
05/11 11:20, 2F

05/11 11:56, , 3F
攤位的權利金都炒的很高,光是市場的 少說也百萬起
05/11 11:56, 3F

05/11 11:56, , 4F
賺到的時當初抽到或是後來抽到的人 ╮(╯_╰)╭
05/11 11:56, 4F

05/14 23:15, , 5F
乾脆訂一條規則 檢舉的人有權取得該攤位
05/14 23:15, 5F

05/14 23:16, , 6F
這樣不相信還有人敢轉租
05/14 23:16, 6F
文章代碼(AID): #16GqFg9F (digi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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