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HTML字型語法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為什麼不建議用font?. Styles Solve a Common Problem. HTML tags were originally designed to define the content of a document. Theywere supposed to say "This is
(還有689個字)
內容預覽:
為什麼建議不用喔~. 那是因為<font>只是拿來描述你這裡的字型要長怎樣,. 跟整份文件的"內容"毫無關係。. 所以簡單的說,就是<font>,<big>,<color>,etc..... 這一類的標籤大大破壞了 html 文件內容的結構性,. 也就是這樣,才會有 CSS 跟 XHTML 之類的東
(還有178個字)
內容預覽:
拍謝~不太明白你所謂的 這種需求 是怎樣的需求 ^^||. 這不難阿 @@. 只要你 html 語法完全正確的話,就可以辦到啦~. 只是很有可能排版會亂掉 (像是若有用到 position 來定位的話). 或是間距,字型,顏色,一些特效不能顯示而已罷了,. 只要你 html 語法正確,你的內容"架構
(還有431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