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的height (in FireFox)
剛剛爬文看到了大家在討論table不被推薦的原因。
其實這東西在我剛學網頁就知道啦!
不過即便到了今天, 我還是會使用表格,
事實上, 是<div>/<span>和<table>都會用、混著用,
端看情況來決定。
就好像雖然我崇尚手打網頁,
對純frontpage做出來的網頁有點嗤之以鼻,
不過我還是會想用FrontPage這樣的(類)IDE(整合開發環境),
畢竟GUI還是比較user-friendly,
想想看原本可能要打很長的程式碼,
只要按幾下, 再修改少許程式碼不是方便很多嗎?
學會css和html原始碼是對的, 但我想能確實抓住各個的優缺點活用,
才是好的網頁設計師。
以上只是閒聊 XD
總之我還是有在用table
其實我想說的是,
FireFox的一個...算不算bug呢?
總之是做不好的地方。
我發現FireFox處理table的height,
根據css style定義或者table的attribute定義都不會把caption的高度算進來。
但是藉由JavaScript的style物件更改或設定table的高度卻會把caption算進來。
舉例來說, caption高20px, table{height:100px;},
那FireFox就會在網頁上顯示120px高的表格(包括caption在內)。
但是JavaScript程式這樣寫, myTable.style.height = "100px";
那FireFox就會在網頁上顯示100px高的表格(包括caption在內,
所以除了caption, 表格本身變成80px高)
而IE其實處理這個沒有問題,
也就是說 myTable.style.height = "100px";
IE還是會顯示120px高的表格。
所以這就是問題。
IE跟FireFox不一樣,
如果其中一個沒什麼人在用,
就管他去死,
但偏偏兩個用的人都不少,
唯一的方法就是區分瀏覽器,
如果我發現這是FireFox,
就偷加20px上去(myTable.style.height = "120px";)
要區分瀏覽器,
說真的這又是另一個問題。
navigator底下兩家瀏覽器都照自己的意思塞了很多資訊,
而在這裏需要用到的appName,
IE寫的是"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沒有問題,
但是FireFox居然寫的是"Netscape",
那Netscape自己要寫什麼?
但因為Netscape很少人用,
我就真的管他去死了。
一家瀏覽器獨大對使用者可能會不好(供給者沒有競爭),
但是兩家以上的瀏覽器對網頁設計師來說是一種困擾。
再來閒聊...
雖然說想要把整份物件導向化,
但是時至今日我還是覺得沒有很物件導向,
至少像style物件的屬性都屬於「唯寫」是一件糟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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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4:4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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