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E.164網路電話門號申請 二類業者寄望轉售制度脫困

看板VoIP作者 (霹靂狗)時間18年前 (2006/11/23 10: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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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64網路電話門號申請 二類業者寄望轉售制度脫困 通訊監察加上網路互連2大關卡 相關業者服務上路難 【電子時報2006/11/22記者鐘惠玲/台北】 經營E.164網路電話業務得通過通訊監察標準及完成網路互連這2大關卡,這對 一類電信業者來說吃力,對二類業者來說更難過,因此有部份二類業者對申請 E.164網路電話執照保持觀望態度,希望日後再透過門號轉售方式取得E.164網 路電話門號,以避開上述2大申請關卡。 台灣從2005年11月即開放申請E.164網路電話門號,但受限於申請者設備必須 符合通訊監察標準,以至於進度遲滯,一直到日前才有新世紀資通與是方電訊 通過通訊監察標準,獲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經營E.164網路電話 業務。 不過相關業者的服務何時能正式上路,還要等其完成與其他業者的網路互連, 而這一部份的難度對業者來說,不見得比通過通訊監察標準來得輕鬆,所以就 連率先獲得核准的新世紀資通也評估服務可能要2007年第二季才會上路。 目前已有多家一類與二類電信業者申請經營E.164網路電話業務,不過也有二 類電信業者保持觀望態度。業者私下表示,通訊監察與網路互連這2個難關是 申請執照者必須面對的問題,如果只從已取得執照者取得門號轉售,就不用面 對上述問題,雖然主導性沒那麼強,等於是當「二房東」,但基於與各一類業 者進行網路互連可預見會遭遇困難,所以轉個彎,也可走另一條門號轉售的路 就好。 業者也指出,為符合通訊監察標準所需的資本支出的確對於二類電信業者來說 太高,所以二類業者才會希望透過門號轉售制度取得門號。 依照法規,只有一類業者與資本額在新台幣5億元以上的二類業者才能向NCC申 請E.164網路電話執照,資本額在5億元以下的二類業者只能向一類業者申請門 號轉售,且不得將門號再轉售出去。 至於有二類業者擔心申請轉售時如遭拒絕或延宕,會有不公平競爭的情形, NCC則表示,法規有明訂者就照相關法規處理,如果沒有就由業者自行協商, 若協商不成再報請NCC處理,至於門號轉售的價格,屬於商業行為,NCC不會介 入。 參考網址︰http://member.digitimes.com.tw/default.asp?Url=/index.a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4.15.118
文章代碼(AID): #15PGcobf (Vo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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