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MobileComm板主RG5678不公並判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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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發表完申訴文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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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板規更新,不符合申訴人所說沒有公告. #1UcmTGqq (MobileComm). 5.修正3-A-3/3-A-4友站一詞. (3).在非公告及置底閒聊文中討論本板相關領域之友站. (非手機板/檢舉版以外的所有事物)版務站務、友站規範者,水桶1個月。. (4).在公告文或置底文章中討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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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以最新版規去看. 版規所謂的討論一詞就是在版"討論"其他版之版規. 而討論一詞定義很清楚. "討論"一詞之國語辭典定義為. "探討研究、尋求結論。". 也就是需有探討研究,並且互相回覆尋求結論。. 如果您要重新加註除了"討論"之外的版規. 那應該更改版規為. "討論.論及或任何聊天等形式之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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