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mobilesales水桶&退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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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發表完申訴文後應檢附被處分之原始文章、被處分之原始公告、雙方之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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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PlayStation2
被申訴人:Samuellu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申訴案件:#1dhXeHj2 (mobilesales)
申訴內容:
*以下行為水桶12個月
2.1 套利&哄抬:超過官方定價 或 可舉證之買低賣高。#1VHInYQX (mobilesales)
*板務相關處罰
4.1 標題及內文
4.1 未依照格式發文→水桶1個月(例:https://imgur.com/vaMr5pj

)
*其他板務事項
5.8. 新機上市半年內,違規文章,處分x2處理,嚴重者至多水桶十年&退文處理
1.執法標準嚴重失衡:
本人信賴板主公正處理板務,故認為板上留存的文章是板主已處理過並留存之符合板規文
章,可作為發文參考,孰不知竟被處分。
若是板上不符板規是「少數」文章,當可認為板主處理遺漏。但此現象可推論已超過百篇
以上(後續提出板上文章編號作為佐證),當然得視為板規所允許
而且在與板主溝通過程中,板主刪除本人提供的範例文章,不回答本人質疑的問題,
還受板主「維持原判或改判套利」之脅迫式選擇,實在令人無法信賴板主的公正性
2.處分之「比例原則」:
本人於2025/2/8發文販售手機
2025/2/10遭板主以「違反板規4.1(未標購入價格)及5.8(新機半年內違規加倍)」
處以2個月水桶與退文,然:
板規4.1未授權退文:該條明定處分上限為1個月,即便援引5.8,也無退文依據,
只有板主心證之「嚴重者至多水桶十年&退文處理」
文章缺少購入價格處以退文之處分,標準為何?
套利定義與成本計算公式(有無涵蓋舊機折抵、其他成本)?
「嚴重情節」之具體認定指標?
3.成本計算排除trade in 與贈品:
片面採用「發票現金支出」認定成本,忽略交易實質支出,
且拒絕承認配件成本,形同懲罰誠實揭露資訊者
本人是否只需跟其他板友一樣,在購買金額填寫忘記,購買來源寫官網價/親友贈送/抽獎
贈品/續約購入,即可規避板規?
若購入價為0即為套利,在板上販售的大量文章為何未被處以板規2.1?
4.申訴請求:
基於上述原因,板主處分要件不明確、執法標準不一,請求撤銷水桶及退文處分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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