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6] 不服mobilesales水桶&退文處分
※ [本文轉錄自 PlayStation2 信箱]
作者: Samuellu (JF)
標題: Re: 板主您好,關於我2/8發文內容違規處分申訴
時間: Thu Feb 13 10:11:30 2025
版友,您好:
請提供購入證明,以確認僅有違反版規 4.1
未違反他版規 如 2.1 套利
如確認未違反其他版規,我這邊會再去申請減少退文。
※ 引述《PlayStation2 (PS2)》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深知您為維護看板秩序付出大量心力,尤其在手機買賣板每日發文量龐大的情形下
: 一個人管板真的非常辛苦,由於又加上其他多數板友對於此手機的出售有相當多牢騷,
: 相信您收到不少檢舉信,在此先對您致上敬意。
: 針對處分,經反覆檢視板規與發文情境,仍盼能基於下列事由協商撤銷處分:
: 1.本人確屬「善意信賴既有文章」而疏忽,無故意違規意圖
: 本人於發文前已確認
: 參照2月份多篇存活中未標價文章(如我上封信範例,且114年1月與去年113年整年度也有
: 極多數文章),合理信賴此屬可容許行為。
: 此認知落差源於 「相同違規行為存在差異處理」,非刻意挑戰板規。
: 2.處分強度與處分相當性無法有共識,此顯示相同違規事實之處理,高度依賴使用者檢舉
: 而非主動執法,形同「不檢舉不處理」
: 另板規4.1未將「未標價」列為退文事由,即便援引5.8條之加重手段,卻只寫「嚴重者」
: 至多水桶十年&退文處理
: 本人文章屬首次違規且僅未輸入購入金額,非惡意隱匿重要資訊
: 且此判決影響全站權益,不符「處分相當性」,對初次非惡意違規者過苛
: 3.本人理解mobilesales每日發文量龐大,「偶有」違規文章未即時處理或漏看實屬常態
: 。然正因此態樣「普遍」,在參照板規與板上文章發文時,
: 會讓使用者因參考既有文章(能存活超過7天或以上者未處分)而誤觸板規。
: 懇請板主綜合考量本人配合補正的高度誠意與退文對全站權益的不當影響
: 盼能撤銷處分,給予遵循板規之機會。
: 感謝您為看板的無私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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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38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layStation2 (103.150.37.82 臺灣), 02/23/2025 17: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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