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Comm水桶判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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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發表完申訴文後應檢附被處分之原始文章、被處分之原始公告、雙方之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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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f77928
被申訴人:ginlom
看板板名:MobileComm
申訴案件:不明,ginlom板主並未公告,且站內信詢問也並未指出違規文章
申訴內容:
如申訴案件內容所示,ginlom板主並未公告,且站內信詢問也並未指出本人f77928違規文
章,僅收到水桶通知。
「MobileComm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開始時間: 09/22/2023 15:47:00 (期限 120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1-2-A + 1-3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涉及MobileComm看板相關板規:
1-2 人身攻擊、影射條例
A.對象為板友個人/群體或特定使用群之人身攻擊、嚴重挑釁、歧視言論及引戰
如:腦殘、智障、低能等(包含但不限於上述用詞),違者水桶60日以上。
1-3 政治文條款
指任何可視範圍內提及敏感政治議題、人物、事件之文章/連結/圖片/黨派名稱等。
A.禁止無關手機、通訊主題之政治內容、涉及挾帶政治議題之文章、使用政治詞彙/
標籤(包含但不限於5毛、綠共、藍蛆、舔共)或利用前述詞彙/標籤攻擊、釣魚其他
板友者,初犯刪文並水桶60日,累犯水桶兩年。
具體因為何篇文章或推文一概沒有任何說明,本人認為即便板主能根據板規自由心證也得
指出究竟為何違規,兩次詢問板主僅表示不服裁決就申訴,並且無意願說明原由,本人不
清楚ginlom板主是否無故水桶,特此申訴。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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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46.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95677600.A.F22.html
※ 編輯: f77928 (1.200.146.243 臺灣), 09/26/2023 05:34:18
※ 編輯: f77928 (1.200.146.243 臺灣), 09/26/2023 05: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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