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3] Broad_Band板板主修訂現行新式板規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地圖上的流浪者)時間1年前 (2023/02/28 18: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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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nandmap 信箱]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標題: Re: 檢舉teras多次違反Broad_Band板板規 時間: Wed Feb 22 12:07:56 2023 ※ 引述《KillerLi (.)》之銘言: : 您好: : 針對您的疑慮 : 就本次修改板規相關考量說明回覆如下 : 1. 板規1.1部分: : ".....(含推文)"文字為本次新增, : 而"...刪文並將文章移置回收區"是為原板規中的文字 : 確實有您提到的問題,將修改說明推文違規處理方式 : 可能的做法為備份文章後鎖定文章。 備份文章至精華區鎖文是一種方式,但也限縮了日後討論的空間 本人在他板見過板主會視情況鎖文,但也會視情況解除鎖文 這樣的方式既可以阻止推文繼續失控,也可以觀察日後的討論有無模糊焦點 以上方式供參 : 2. 板規五: : a. ..."惡性攻擊人身"此項在原板規即存在,本次修訂板規僅拿掉後方"文" : (原板規內容為"...惡性攻擊人身文";修訂後為"...惡性攻擊人身") : 即包含推噓文之意 : 另 "惡性攻擊人身" 並不少見,文字說明參考維基百科定義: : 指溝通對話時,攻擊或批評對方個人因素之斷言或質疑,如人格、動機、 : 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 不好意思,維基百科是直接定義「人身攻擊」,並非攻擊人身 https://i.imgur.com/cRciCci.png
英文personal attack; name-calling,也是指人身上的攻擊,並非攻擊人身 再者,PTT諸多看板也是寫「人身攻擊」 本人不認為,將此詞倒裝不會影響對原詞的理解 : 加上"惡意"實則除非板友本於惡意進行對話討論,否則當然希望回歸理性對話 惡意一詞給人的自由心證很大,如惡意噓文、惡意推文、惡意連推/噓等 而究竟什麼樣的標準才算惡意?這樣的標準能否讓板友們信服?這是需要時間討論的 本人也當過板主,故清楚誰會違反板規,但不會對違規者扣下「惡意」的帽子 就算事實上他是出於惡意,本人亦不會對此進行人身攻擊 寬頻板除了teras外,尚無使用者會出於惡意來違規,本人認為加上惡意並非必要 還請板主三思 : b. "其他無合理理由確信為真之言論" 精神並不在於證明行為人所說是否真實發生過 : 而是必須提出依據某些情報、資料或是新聞報導,盡一定調查資料真實性的義務, : 如此便構成"合理理由確信為真"要件 那麼,請問何謂「合理理由」?要合板友的理?還是板主的理呢? 就算板友真的依某些情報、資料或是新聞報導來提出觀點好了 那些東西也有可能不是真的,或一開始是A但結果卻是B 尤其現在的新聞報導,帶風向的成分居多,抄PTT的情形更是層出不窮 本人相信板主是希望可以不要隨便造謠,但板規的定義如同上述,自由心證的空間很大 再加上資料來源不一定都是真實,故本人建議將此板規開放給板友討論並投票為佳 : 再次強調,板規存在目的是為了讓板上討論有一個基本規範 : 且如您所說,寬頻板並非即時熱門看板,規範或名詞並不希望過於缺乏彈性 : 當然會視需要與必要性漸次修訂完善 本人知道板主希望有彈性上的空間可以調整,但本人也不希望過於彈性導致執行起來 會綁手綁腳 : c. 5.2~5.4相關罰則,有些在原板規中已有相同規範,因板規五相關情事對看板 : 討論影響層面較大,如一再違規,在列入永久禁聲前給予兩次機會,應屬合理 : 但您提到的比例原則,是一個非常好的建議,在本次板規修訂實行一段時間後 : 將納入未來修訂板規時的參考。 非熱門看板罰則仍然會給予兩次以上機會,畢竟違規者累犯的機率不高 但也不會非常寬鬆,至多還會到三~四次才會給予永久水桶 本人看過的板以前有類似的板規,但後來仍因板友認為過於嚴格而修掉,之後違規情事亦 沒有因此大幅增加,提供給您參考 : 不好意思,因非具備法律專業背景,但再次謝謝您不吝提供寶貴意見 本人也沒有具備法律專業背景,但基礎的法律知識本人是具備的 而PTT是學術網路,在不違反基本的憲法之前,制訂的板規是多數板友要遵守 但違反比例原則的前提下,板友實無必要遵守,還請您再三留意 : ※ 引述《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之銘言: : : 另外,本人對於修訂後板規有異議,理由為以下: : : 一、板規1.1的說明含糊不清 : : 公告中說有修訂(含新增)板規1.1、5、5.2~5.4 等板規 : : 但板規1.1 中 : : 1.1 經板友檢舉或板主判定不符合本板討論範圍之文章(含推文),將刪文並將文章移至 : : 回收區。 : : 請問推文一旦違規,板主除了警告/水桶,還要將違規推文移除是嗎? : : 另,推文如何移至回收區? : : 二、板規5描述不知所云 : : 板規5 描述中 : : 5 本板嚴禁灌水、注音、惡性攻擊人身、其他無合理理由確信為真之言論。 : : 惡性攻擊人身是什麼?人身攻擊?引戰?挑釁?鬧板?無建設性推文? : : 本人看過多數看板之板規,均無惡性攻擊人身相關事項 : : 還請說明此詞語之意涵 : : 另外請舉例說明,何謂「其他無合理理由確信為真之言論」? : : 什麼樣的推文算有合理理由?又合理的標準為何? : : 一時無法證明真偽之推文如何判定? : : 當下為真,事後卻被推翻為偽,請問板主如何處理? : : 三、罰則過重,不符比例原則 : : 板規5.2~5.4新增累犯的罰則,惟內容中出現累犯一次水桶一年,兩次累犯永久水桶之 : : 罰則 : : 5.2 未經推噓文者同意,於文章中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者,初犯 : : 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週,再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年,超過兩次違規列入看板永 : : 久禁聲名單並加送劣文一篇。 : : 5.3 於文章中違反本規定者,初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週,再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 : : 一年,超過兩次違規列入看板永久禁聲名單並加送劣文一篇。 : : 5.4 於推噓文中違反本規定者者,初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週,再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 : : 一年,超過兩次違規列入看板永久禁聲名單(前述違規計次以推噓文所屬文章計算, : : 同一文章計一次)。 : : 本人認為,寬頻板並非即時熱門看板,且多數文章與推文均為正常討論 : : 板上違規情事在一年內的次數為個位數,甚至多年內未有人違規過 : : 何以要將累犯一次使用者處以一年的水桶?又何以將累犯兩次以上使用者處以永久水桶? : : 這已違反比例原則中侵害最小原則及衡平性原則之要點 : : https://lawplayer.tw/blog/p/proportionality : : 請板主給予本人適當的解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79.153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nandmap (36.228.140.129 臺灣), 02/28/2023 18: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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