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 Broad_Band板板主修訂現行新式板規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地圖上的流浪者)時間1年前 (2023/02/28 18: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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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nandmap 信箱]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標題: Re: 檢舉teras多次違反Broad_Band板板規 時間: Tue Feb 21 19:17:09 2023 ※ 引述《KillerLi (.)》之銘言: : 您好: : 目前已修訂並公告版規 : 主要修正版規第五點,涵蓋不可發表 "其他無合理理由確信為真之言論" : 並新增5.3(主文) & 5.4(推文) 違規罰則 : 並自即日起施行 : 未來如您發現相關違規情事 : 再勞煩協助檢舉 : 再次感謝您的反應 另外,本人對於修訂後板規有異議,理由為以下: 一、板規1.1的說明含糊不清 公告中說有修訂(含新增)板規1.1、5、5.2~5.4 等板規 但板規1.1 中 1.1 經板友檢舉或板主判定不符合本板討論範圍之文章(含推文),將刪文並將文章移至 回收區。 請問推文一旦違規,板主除了警告/水桶,還要將違規推文移除是嗎? 另,推文如何移至回收區? 二、板規5描述不知所云 板規5 描述中 5 本板嚴禁灌水注音惡性攻擊人身其他無合理理由確信為真之言論。 惡性攻擊人身是什麼?人身攻擊?引戰?挑釁?鬧板?無建設性推文? 本人看過多數看板之板規,均無惡性攻擊人身相關事項 還請說明此詞語之意涵 另外請舉例說明,何謂「其他無合理理由確信為真之言論」? 什麼樣的推文算有合理理由?又合理的標準為何? 一時無法證明真偽之推文如何判定? 當下為真,事後卻被推翻為偽,請問板主如何處理? 三、罰則過重,不符比例原則 板規5.2~5.4新增累犯的罰則,惟內容中出現累犯一次水桶一年,兩次累犯永久水桶之 罰則 5.2 未經推噓文者同意,於文章中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者,初犯 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週,再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年,超過兩次違規列入看板永 久禁聲名單並加送劣文一篇。 5.3 於文章中違反本規定者,初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週,再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 一年,超過兩次違規列入看板永久禁聲名單並加送劣文一篇。 5.4 於推噓文中違反本規定者者,初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週,再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 一年,超過兩次違規列入看板永久禁聲名單(前述違規計次以推噓文所屬文章計算, 同一文章計一次)。 本人認為,寬頻板並非即時熱門看板,且多數文章與推文均為正常討論 板上違規情事在一年內的次數為個位數,甚至多年內未有人違規過 何以要將累犯一次使用者處以一年的水桶?又何以將累犯兩次以上使用者處以永久水桶? 這已違反比例原則中侵害最小原則及衡平性原則之要點 https://lawplayer.tw/blog/p/proportionality 請板主給予本人適當的解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79.153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nandmap (36.228.140.129 臺灣), 02/28/2023 18:24:07
文章代碼(AID): #1Z_TP8q3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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