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Broad_Band板板主修訂現行新式板規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地圖上的流浪者)時間1年前 (2023/02/28 16: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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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ad_Band板板主KillerLi於2023年2月21日修訂並正式公告新式板規 ●31214 ! 2/21 KillerLi □ [公告] 寬頻板板規更新說明V1.7 ┌─────────────────────────────────────┐ │ 文章代碼(AID): #1Zz5-Stb (Broad_Band) [ptt.cc] [公告] 寬頻板板規更新說明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road_Band/M.1676959644.A.DE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1 Ptt幣 │ └─────────────────────────────────────┘ 新式板規如以下文章資訊: ┌─────────────────────────────────────┐ │ 文章代碼(AID): #1BYuNj47 (Broad_Band) [ptt.cc] [公告] 寬頻板板規更新(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road_Band/M.1267434989.A.107.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3/01 KillerLi □ [公告] 寬頻板板規更新(2023/02/21 V1.7) 經本人檢視板規內容後對於新式板規有異議,並分別於2/21及2/22發送站內信詢問及建議 板主,惟板主並不接納本人建議,故本人來此提出,希望小組長可以參考之 引用部分新式板規內容與本人建議如下: : 1.1 經板友檢舉或板主判定不符合本板討論範圍之文章(含推文),將刪文並將文章移至 回收區。 本人建議:將推文違規部份獨立出來,並解釋推文違規應如何處理 這邊板主認為是備份精華區後鎖文 本人建議應視情況給予鎖文,若後續文章討論沒有失控,則解除鎖文狀態 : 5 本板嚴禁灌水、注音、惡性攻擊人身、其他無合理理由確信為真之言論。 板主認為,惡性攻擊人身部分即包含文章及推文,並不需要將「惡性」修掉,也不需修正 為「人身攻擊」 另無合理理由確信為真之言論部份,板主認為是必須提出依據某些情報、資料或是新聞報 導,盡一定調查資料真實性的義務,如此便構成"合理理由確信為真"要件,否則便是違規 本人認為,人身攻擊的原文(personal attack; name-calling),也是指人身上的攻擊,並 非攻擊人身,再者,PTT諸多看板之板規也是寫「人身攻擊」,並非「攻擊人身」 本人不認為,將此詞倒裝不會影響對原詞的理解 因此本人建議將惡性移除並改為「人身攻擊」,另新增「引戰、挑釁、擾亂看板秩序」等 新詞語 另外,惡性給多數板友的自由心證非常大的範圍,也容易給板主非常大的自由心證 依過往Broad_Band板的違規情形,因違規被禁言者僅為少數,且板上違規情事非常少 除非是重大的等級來違規,否則實無必要給予違規者「惡性」或「惡意」的帽子 因此本人建議將「惡性」兩字移除 然後合理理由確信為真部分,本人想問什麼樣的情事才算「合理理由」? 板友就算真的依一些情報、資料或新聞報導來提出觀點 但那些東西在事實上也有可能不是真的或事實,不然就是一開始是A結果卻是B 且現在新聞的風氣,帶風向是多數,抄PTT的情形更是層出不窮 本人相信,板主是希望不要隨便造謠,但合理理由與「惡性」相同,都是給予板主很大的 自由心證,再加上資料來源不一定都是真實,故本人建議將此板規開放給板友討論並投票 為佳 再來是罰則部分 : 5.2 未經推噓文者同意,於文章中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者,初犯 : 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週,再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年,超過兩次違規列入看板永 : 久禁聲名單並加送劣文一篇。 : : 5.3 於文章中違反本規定者,初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週,再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 : 一年,超過兩次違規列入看板永久禁聲名單並加送劣文一篇。 : : 5.4 於推噓文中違反本規定者者,初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一週,再犯列入看板禁聲名單 : 一年,超過兩次違規列入看板永久禁聲名單(前述違規計次以推噓文所屬文章計算 : , 同一文章計一次)。 板主認為因板規五相關情事對看板討論影響層面較大,如一再違規,在列入永久禁聲前給 予兩次機會,應屬合理 本人則認為,此舉已違反憲法上的比例原則中中侵害最小原則及衡平性原則之要點 而PTT是學術網路,在不違反基本的憲法之前,制訂的板規是多數板友要遵守 但違反比例原則的前提下,板友實無必要遵守之要 因此本人建議,將罰則修訂為累犯一次以上水桶一個月;累犯三次以上水桶半年;四次為 一年;五次則為永久水桶,方符合比例原則 然後本人建議將「劣文」改為「退文」 以上建議事項,有請小組長詳閱及板主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40.1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77573630.A.19B.html
文章代碼(AID): #1Z_Rt-6R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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