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Digitalhome板 l98判決不符比例原則
申訴人:heacoun
被申訴人:l98
看板板名:Digitalhome
申訴案件:#1YP1aBhy (Digitalhome)
申訴內容:
本人因未留意置底文只能賣二手商品,誤刊新品,故被l98水桶。
被水桶可以接受,犯錯需受罰合理,但初犯就直接365天水桶,
對比發文的懲罰,本人認為不符比例原則。
原因1:
既然置底不能賣全新,為何格式還要如此設定呢?
賣_全國_二手_品名_價格
容易導致被其他推文誤導,本人就是這樣未察,
因為我看販賣要寫二手,所以會以為能夠賣全新。
不能賣全新,根本不用加入二手字眼。
賣_全國_品名_價格 這樣就好
[徵] 才需要寫二手或全新。
但板主回覆並未承認此格式容易造成板友誤會,而是回覆此格式僅是方便對齊。
我想駁斥此說法,因為每個人ID長度不同,且板主未申請推文ID對齊,
因此根本沒有對齊這件事。
https://i.imgur.com/xYtA3BG.png
原因2:
以下為板規:
------------------------------------------------------------------------------
若板規無特別規定,則相關違規處分方式是依下列通用標準處分規定處理。
通用標準處分規定:
1、初犯: 原文刪除 或 推文刪除,水桶 30 天。
2、二犯: 原文退文 或 推文刪除,水桶 90 天。
3、三犯: 原文退文 或 推文刪除,水桶 365 天。
4、四犯: 原文退文 或 推文刪除,永久水桶 (10年為一期,期滿續延10年,以此類推)。
B. [徵求] [出售] [業代] 交易分類一般通用發文規範
2. 置底二手販賣暨徵求 (各類 BOX)區
非新品販售請至此區。禁賣 新品與贈品,違者推文刪除,水桶 365 天。
7. 任何形式 ([徵求] 或 [出售] ) 的交易文,同使用者 (PTT ID) 七日內只能有一篇,
違規者依通用標準處分規定處理。
------------------------------------------------------------------------------
如果直接發文販售並違規,按照現行板規,需要到第3犯才會是365天,
而此次推文本人僅是初犯,一時不察,卻直接365天無法參與討論,
並不符比例原則。
依觸及率來看,直接發文肯定比在置底推文高許多,
有心違規的人直接發文,拼板主還沒看到就賣出去,
這樣即使被水桶,天數反而比推文賣新品更低。
好像鼓勵大家違規發文,而乖乖到置底推文誤賣新品反而被水桶365天。
且此板規針對推文違規標準一樣不符比例原則,
若格式錯誤,僅依通用標準處分規定處理,也就是初犯水桶30天,
但誤販售新品一樣屬推文違規,卻直接變水桶365天,不符比例原則。
板主針對我去信詢問此情事,回覆是發文違規累犯還會加退文,
但若發文違規:
初犯為30天,無退文;
第2次違規的累犯,60天+退文,但首次被退文只要3天即可銷退文;
第3次違規的累犯才會是365天+退文
因此第2次違規累犯,60天+退文(不管3天銷退文或180天才銷退文)
加一加都比365天還短,再次重申不符比例原則。
置底推文格式錯誤,只是30天水桶。
因此其實我也可向板主告知,我是複製徵求新品的格式,沒修改到新品二字,
瞬間可以變只要30天水桶,但誠實至上,我並未如此告知。
請小組長重新審議此水桶判決。
違規受罰是必然,但本人認為參照其他買賣板的初犯板規,
應30天~90天為宜,365天係重罰,不應用在初犯且僅是推文違規的使用者身上。
以上,謝謝。
--
昂首千丘遠
嘯傲風間
堪尋敵手共論劍
高處不勝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9.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70166206.A.666.html
※ 編輯: heacoun (61.227.19.64 臺灣), 12/04/2022 23:19:34
Sub_DigiTech 近期熱門文章
PTT數位生活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