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YMIK973不服判決與疑義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褪去的塵埃)時間2年前 (2022/04/17 13: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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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francise 被申訴人: ginlom 看板板名: MobileComm 發文時間:04/15/2022 23:39:02 申訴案件:#1YMIK973 申訴內容: 板主判決該文章違反板規3-3,但我回信板主並列出版規細節,且我也依依回答板規的要件 有確實遵守,但板主回信卻只回一句"水桶公告文已明示"來帶過,完全不詳細說明違規細節 。 以下為MobileComm版規3-3: 1.原文連結:連結過長者請使用短網址。 Ans:有附上 2.原文標題:標題須完整寫出(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Ans: 有附上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例:蘋果日報/王大明(若無署名作者則不須) Ans:有附上媒體名,但因無記者資料,所以未附記者署名 4.原文內容:請刊登完整全文(否則依板規刪除並水桶)。 Ans:有附上完整內容 5.心得/評論:內容須超過繁體中文30字(不含標點符號)。 Ans:有附上30字以上繁體心得 ──────────────────────────────────── 說明與發文規範: [新聞] 內容須與手機通訊有關,同時須注意智慧財產權。 Ans:探討手機Cpu架構 A.轉錄、轉貼新聞或網站之文章時,須使用原文標題,並在內文依格式填寫連結、標 題、來源、內容及心得,連結須可正確連結,若原標題過長,請於內文格式完整填 上,有修改新聞內容者須以色碼標示。 Ans:並非轉錄轉貼 B.心得須達繁體中文30字以上,20日以上之舊文,須超過250字(不含標點符號)。 應提供對該則新聞之看法、評論或補充事項,若非視同未提供。 Ans:該新聞為4/14刊登,已附上30字繁體心得 C.禁止假借新聞挾帶廣告/業配(2-1)、政治文(1-3)。 Ans:無廣告無業配或政治立場 D.原文若非繁體中文者,須以繁體中文翻譯至可閱讀狀態 Ans:原文全繁體中文 E.新聞重複發佈(OP)者,刪除文章。 Ans:首po F.轉錄他板新聞應刪除原推文,以尊重各板不同板風。 Ans:並非轉錄他板文章 G.有違 [新聞] 格式與規定發文,處刪文及水桶14日,累犯者加重至一個月起跳 另有罰則者不在此限。 以下為回信證據: https://i.imgur.com/dIvElh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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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請小組長明察,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20.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650174016.A.9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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