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十] MobileComm板 造謠判決不服
依 [公告] DigitalTech小組申訴檢舉標準流程(SOP)
(2)若多封信件往返仍無法取得共識,視為溝通完畢
惟不論信件數量多寡,除板主自願放棄外,至少應有 72 小時之溝通時間。
若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或板主設定拒絕收信,視為溝通完畢。
可逕行申訴、檢舉,惟應於提出時檢附證據。若為拒收信件,則應檢附截圖。
檢附遭板主設定拒絕收信之截圖
http://i.imgur.com/lslbrR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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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inhisky (180.217.200.94 臺灣), 12/16/2020 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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