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rl板主無故水桶且不理來信(4)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夏雪)時間6年前 (2018/05/30 08:16), 6年前編輯推噓0(227)
留言11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推 crc2121: 我是2018年4月17日之後就任,我當然看我2018年4月17日之 05/29 22:53 → crc2121: 後的問題。 05/29 22:53 推 crc2121: 再來你似乎少說了一件事! 05/29 22:54 推 crc2121: 你提到民法與消保法,真要論述他是母法,再來就是ptt各 05/29 22:58 → crc2121: 版有他自己的規定也就是規約,這應該是子法;子法未牴觸 05/29 22:58 → crc2121: 母法且你既然要在這版發文就要遵守版規。 05/29 22:58 → crc2121: 違反版規,就依版規處置。 05/29 22:59 → crc2121: 你要我回覆你什麼呢? 05/29 23:00 母法跟子法的關係你還是上網查詢一下吧(扶額) arl板主認為「千元以內」不等於「1000以內」這才是他的重點 請不要岔開重點 既然你身為板主 理應接獲板友來信詢問自身相關權益問題時 基於職責 應當有所回應 最少告訴板友他違反了什麼規定 推 crc2121: 版規就說了三、違規行為及罰則『d.價格: 販賣、徵求、交 05/29 23:21 → crc2121: 換物品無明確價格。』-> 違規為水桶6個月;版規已訂之就 05/29 23:21 → crc2121: 依版規處置。 05/29 23:21 「千元之內」就是一個明確價格 因為「千元」就是指一千元 這跟「1000元」同義 只是因為徵求中古機的關係 所以我加上了「以內」也就是說我出價一千元(1000) 但以手機狀況的好壞 會在這一千元(1000)之內有所增減 有那麼難懂嗎? → arl: 我直接的明說,你如果是寫1000以內,我是不會水桶你,但另一 05/29 23:36 → arl: 個版主會不會就不一定,即使是現實法院判決也會因法官不同而 05/29 23:36 → arl: 結果不同 05/29 23:36 「千元以內」跟「1000以內」是同義(這小學生都會...突然感到一陣無力...) 任何判決只要經不起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的檢驗就會被撤銷改判 你不知道嗎? 既然你也說了 填寫「1000以內」不會被水桶 那二者既屬同義 你還有水桶的正當性嗎? → arl: 我請問一下你扯消保法幹嘛?那你去叫消保官出來講阿 05/29 23:37 → arl: 對不起喔,我版規怎麼訂,講白的消保官也沒資格管 05/29 23:39 可以將你的疑惑上網查查詢 這些資訊都有...(扶額) 重點是 管理板務請循理而行 謹慎水桶 若能有警告機制則更好 否則別說消保官 恐怕連刑法都要來管你 推 crc2121: 你懂法律的話,你也知道有版規(規約)的就要遵守版規( 05/29 23:50 → crc2121: 規約),除非你遵守版規,版管不當處置牴觸母法再來評議 05/29 23:50 → crc2121: 。 05/29 23:50 無論如何 凡事只要合乎道理然後去作 則人心皆服 但你們的言行舉止都在逆道而行 → dan512215: 1000以內 跟 千元以內 有什麼不同w 05/30 02:36 如果有人要揣著明白裝糊塗 就像裝睡的人叫不醒┐(′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50.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27639388.A.8A6.html ※ 編輯: jyun318 (1.164.150.76), 05/30/2018 08: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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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這麼說,依據消保法:第一條(立法目的及適用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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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國民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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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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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消費者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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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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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obilesales有版規(規約有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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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tt不是營利的地方且沒有向任何一方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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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無論是消保法還是民法,依版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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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就刑法,我好怕喔,快叫消保官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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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 11:38, 6年前 , 11F
消費者?但 mobilesales並不是商店,請問消保官要管啥?
05/30 11:38, 11F
文章代碼(AID): #1R3UrSYc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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