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arl板主無故水桶且不理來信(4)
推 crc2121: 我是2018年4月17日之後就任,我當然看我2018年4月17日之 05/29 22:53
→ crc2121: 後的問題。 05/29 22:53
推 crc2121: 再來你似乎少說了一件事! 05/29 22:54
推 crc2121: 你提到民法與消保法,真要論述他是母法,再來就是ptt各 05/29 22:58
→ crc2121: 版有他自己的規定也就是規約,這應該是子法;子法未牴觸 05/29 22:58
→ crc2121: 母法且你既然要在這版發文就要遵守版規。 05/29 22:58
→ crc2121: 違反版規,就依版規處置。 05/29 22:59
→ crc2121: 你要我回覆你什麼呢? 05/29 23:00
母法跟子法的關係你還是上網查詢一下吧(扶額)
arl板主認為「千元以內」不等於「1000以內」這才是他的重點 請不要岔開重點
既然你身為板主 理應接獲板友來信詢問自身相關權益問題時 基於職責
應當有所回應 最少告訴板友他違反了什麼規定
推 crc2121: 版規就說了三、違規行為及罰則『d.價格: 販賣、徵求、交 05/29 23:21
→ crc2121: 換物品無明確價格。』-> 違規為水桶6個月;版規已訂之就 05/29 23:21
→ crc2121: 依版規處置。 05/29 23:21
「千元之內」就是一個明確價格 因為「千元」就是指一千元 這跟「1000元」同義
只是因為徵求中古機的關係 所以我加上了「以內」也就是說我出價一千元(1000)
但以手機狀況的好壞 會在這一千元(1000)之內有所增減 有那麼難懂嗎?
→ arl: 我直接的明說,你如果是寫1000以內,我是不會水桶你,但另一 05/29 23:36
→ arl: 個版主會不會就不一定,即使是現實法院判決也會因法官不同而 05/29 23:36
→ arl: 結果不同 05/29 23:36
「千元以內」跟「1000以內」是同義(這小學生都會...突然感到一陣無力...)
任何判決只要經不起經驗法則&論理法則的檢驗就會被撤銷改判 你不知道嗎?
既然你也說了 填寫「1000以內」不會被水桶 那二者既屬同義 你還有水桶的正當性嗎?
→ arl: 我請問一下你扯消保法幹嘛?那你去叫消保官出來講阿 05/29 23:37
→ arl: 對不起喔,我版規怎麼訂,講白的消保官也沒資格管 05/29 23:39
可以將你的疑惑上網查查詢 這些資訊都有...(扶額)
重點是 管理板務請循理而行 謹慎水桶 若能有警告機制則更好
否則別說消保官 恐怕連刑法都要來管你
推 crc2121: 你懂法律的話,你也知道有版規(規約)的就要遵守版規( 05/29 23:50
→ crc2121: 規約),除非你遵守版規,版管不當處置牴觸母法再來評議 05/29 23:50
→ crc2121: 。 05/29 23:50
無論如何 凡事只要合乎道理然後去作 則人心皆服 但你們的言行舉止都在逆道而行
→ dan512215: 1000以內 跟 千元以內 有什麼不同w 05/30 02:36
如果有人要揣著明白裝糊塗 就像裝睡的人叫不醒┐(′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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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527639388.A.8A6.html
※ 編輯: jyun318 (1.164.150.76), 05/30/2018 08: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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