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耳機版版主你好,我有水桶的疑問請您釋疑?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海德)時間8年前 (2016/09/09 17: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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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ydeless 信箱] 作者: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標題: Re: 耳機版版主你好,我有水桶的疑問請您釋疑? 時間: Fri Sep 9 23:44:02 2016 我沒有義務要對你舉證什麼 規則是這樣,我是板主,我認為你有違規所以水桶你 若你有不滿或委屈,可以尋求組務那邊的申訴 我水桶你是因為我覺得你的討論方式近乎是挑釁跟你觀點不同的人 一些不雅的名詞針鋒相對在板友上而不是事情上 另外你提到Kaede5908的發言,我想意思應該是認為我雙重標準 你的發言有違規,我並沒有說他的就沒有 只有你被水桶的原因是因為只有你被檢舉 以上 ※ 引述《hydeless (海德)》之銘言: : 1. : 版規如下: : 對於特定板友有挑釁、謾罵或人身攻擊等用詞,限本人來信檢舉由板主受理後定之, : 板主視情況水桶7日到30日。 : 我不知道講人肥宅有人要拉椅子坐,就是「挑釁、謾罵或人身攻擊等用詞」 : 我從來沒看過有人在各大板上因為這個用詞而被界定 : 「重大違規」而且沒有警告直接將使用者水桶的 : 2. : 水桶公告: : 「後面越來越過頭,對人不對事 依板規水桶30天」 : 請舉證「越來越過頭」 : 「對人不對事」 : 我推文討論都是別人推文的言論乃可受公評之事。 : 推文裡面叫人秀身家,酸人幾千萬音響系統,難道就是「對事不對人」? : 難道不允許跟這種人對談: : → Kaede5908: 你可以挺可以高潮啊可以護航,就只是又一個8+9躲在PTT 09/09 14:14 : → Kaede5908: 而已 09/09 14:14 : 這樣就是涉及「對人不對事」? : 難道這樣沒有人身攻擊? : 我從頭到尾都在討論版友表示意見在我看來之荒謬無聊之處 : 難道這就是挑釁?難道板友的意見不是可受公評之事? : 麻煩請舉證實際我挑釁的語句與理由以致裁罰至水桶。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31.12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ydeless (114.26.171.92), 09/10/2016 01:13:08
文章代碼(AID): #1NqksbP6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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