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信件] (kblover) 這樣判決不是很妥當...
※ [本文轉錄自 catquill 信箱]
作者: catquill (熊寶貝(食物是錢= =+)
標題: 這樣判決不是很妥當...
時間: Fri Oct 23 23:28:30 2015
違規ID:Lsamia
違規文章代碼:
#1MASUhq5 75字 ==>你忽略了好幾篇低於80個字的,都是用肉眼看得出來的字數
#1MAPkozN 97字
#1MAOH8KI 93字
#1MAErioN 96字
#1MAAfZeR 36字 假借回文順道PO新聞、情報(標題內文皆是) ==>一樣忽略
#1M9vHWsW 91字
#1M9qu5SV 90字
#1M9mvTMd 90字
#1M9bt2cC 98字
#1M9WUvBL 96字
#1M9Qcdsv 79字 ==>有兩篇
#1M9CVdeu 98字
#1M7vj5fq 79字 ==>有兩篇
#1M6ZpWLj 95字
#1M3BOAr8 74字 假借回文順道PO新聞、情報(標題內文皆是) ==>還是忽略
#1M2h3ibr 依據板規【情報】都必須寫心得,本文沒有心得。==>又忽略
#1M1LRREf 78字 這篇也是【情報】 ==>還是忽略
http://imgur.com/a/8y1Bs
該作者以【新聞】【情報】 為標題,但實際心得未滿100字,或假借回文
順道PO文,以省略個人心得。
經查為累犯,應從嚴處理。累犯紀錄:#1Kxe3jk 水桶三天
根據判例,一篇文違規得判例7天,累犯得從重處理,所以一篇文應該得14天。
我不知道版主是沒看到板規還是甚麼,明確的規定就該去做,不然真的是瀆職。
群組長先前就已經告知你了,板規的標準必須從一而終,
根據甚麼板規,還得根據之前的判例,每個人都要公平的給予規範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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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給k版主的話:
我不知道這版版主群有沒有經過討論和參考判例就執法... 看樣子是沒有
但是這樣子執法是不行的!
上次從輕處理,就已經針對個人設事了,我看到當作沒事...
但很多人第一次『PO一篇文』忘記補心得就被判水桶1週了,
你叫那些被水桶的版友是活該倒楣嗎?
而且還曾經有人一次被判超過一周的,只因為他的文PO的比較多。
更何況是假借回文卻沒甚麼心得的【新聞】。
如果你不同意,你嘛你就撤銷你的板規,
不過現在修改板規也不能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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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給小組長兼板主的話:
執法者不能鄉愿,不管是你的下屬還是跟你是現實世界認識的好朋友,假設因人設事
罰則不同,任誰都不會諒解的,希望你們充分討論,而且版主與被檢舉人私底下密談
並不公開作辯論,就自由心證認定給予較寬的標準,看起來真的是很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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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ID:ADCarry
#1M3Z_jZH 沒有心得但有翻譯文
#1M3FMHjx 轉PO文章並未刪除他版推文
#1M1FbuT_ 情報文 沒有心得
#1M0-kOsR 情報文 沒有心得
這篇應該至少罰三篇吧
根據先前判例,一篇文違規得水桶一周,
如果你們找不到先前判例,再寄信來問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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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57.13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tquill (59.127.57.138), 10/31/2015 15: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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