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DigitalTech小組申訴檢舉規範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時間寶貴)時間9年前 (2015/08/03 23:31),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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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文主旨   本板受理 DigitalTech 組內看板各項申訴、檢舉事宜。 二、發文時機   使用者認為權利受損之時刻,依規定完成溝通程序後即可發文申訴、檢舉。   申訴:針對板主之判決裁罰有疑義,經程序後可提出。   檢舉:針對板主執行板務有所疑慮,經程序後可提出。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請勿先發申訴文後再行溝通 若無證據證實已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檢舉,將宣告不予受理。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96 小時, 板主超過 96 小時未回應方可提出申訴、檢舉。   (2) 若板主設定拒絕收信,視為溝通完畢。可逕行申訴、檢舉,惟應檢附截圖證據。 (3) 組務受理後將以 s 標記申訴(檢舉)文表示受理,定案判決以 m 文標記判決文。   (4) 公開板面答辯時限和私信溝通時間均為 96 小時,超過時限未回應,即視為答辯     終了。超過時間後所提供之證據,小組長有權不採納。答辯過程中,雙方均應以     回文方式進行,推文之答辯將不被採納作為最終裁決的依據。 (5)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刪文、退文或依照推文句數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6) 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之案件。   (7) 請發表完申訴(檢舉)文後再行檢附證據,否則視為無效證據。   (8) 請於提出申訴、檢舉後 24 小時內,通知被申訴、檢舉之板主至本板回應,並將     通知信件留存備份並轉錄至本看板。除請假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板主應於寄信     後 72 小時內至本看板提出相關說明。若無提出,則本組僅依照檢舉(申訴)人     所提供之證據進行判斷,不再另外進行調查。   (9) 小組長將於案件辯論結束後 3 到 60 日做出裁決。針對部分較輕微或有急迫性之     案件,小組長可能會優先進行簡易裁決。 四、申訴、檢舉應檢附之證據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轉錄之證據文若經修改,亦會被宣告無效。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記錄,未附相關文章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請於小組長推文或回文提醒後 96 小時內補正,否則將鎖文並宣告不受理該案件。   為證明申訴人確實有進行溝通程序,且確實先溝通後申訴   請申訴人於寄信給板主時應同時留存備份   若無留存備份,致使無法證明已於申訴前完成溝通,小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項   本小組申訴規範得隨時視情況刪補修改,但不溯及既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66.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38615872.A.1D0.html ※ 編輯: Honorguard06 (36.225.226.67), 01/16/2018 01:01:43
文章代碼(AID): #1Llub07G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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