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不服 DC 板主 KUNI0202 水桶判決 (信件4)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smtp)時間10年前 (2014/11/06 19: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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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mtp 信箱]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標題: Re: [申訴] 水桶三十天之判決 時間: Thu Nov 6 16:44:36 2014 ※ 引述《smtp (smtp)》之銘言: : dc 板板主您好, : 其他人怎樣, 這次我就先不管了, : 直接拉回主題, 先討論我個人被您水桶之情事就好. : 以下幾點是我想知道的: : 1.我違反板規哪一條?(請具體寫出來) : 2.我違反板規的具體事實為何?(請具體寫出來) : 自由心證是法官的權責 : 自由心證也是板主的權責 : 但 : 是 : 法官都會「具體」羅列罪狀、事實, 然後下判決. : 板主您是否也應「具體」羅列罪狀、事實, 然後才下判決-水桶? : 您不回應是您的自由, : 我得不到答案會往上申訴. : 畢竟現在是「程序正義」的問題. 我尊重程序正義,但也請你尊重板主的判決。 你的問題我在第一封信已回應了, 非單一個案而且你並非第一次被檢舉, 所以光複製幾句推文來跟我爭論是沒意義的。 假如你對其他板友亦有不滿, 你可以來信檢舉。 若對我判決不服,可上訴組務, 若下一封信仍一直在我判決上打轉, 我就不回應了。 -- FB https://www.facebook.com/KUNIwithGourmet 美食 http://kuni.pixnet.net/blog    教學 https://www.youtube.com/user/GRD0202/video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82.12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tp (36.232.169.147), 11/06/2014 19:49:28
文章代碼(AID): #1KMs19Fz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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