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comm版主 直接予以水桶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我叫 小 王 子)時間10年前 (2014/08/14 01:54),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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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1. 檢舉人:aiyowaya 2. 被檢舉人/看板:kblover/mobilecomm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Mobilecomm 45530篇判決不當 4. 檢舉事由: 威寶電信與台灣之星即將合併,正準備開台事宜,提供免費試用 由於轉貼情報文怕被誤會成業務文 貼新聞又顯著交待不清 所以我以官網夾雜記者的新聞來貼文,並在文末好意提供這項訊息給大家 該內容是45510篇(我已無備份,已被版主刪除) 為當天相關內容最早發文 比起相似的45512篇更早貼出 板主說我違反轉錄網路新聞情報等文章 須在文後加上自己心得評論(至少100字,不計標點) 無心得評論者,會依情節處以刪文或水桶、劣退等處份。 ^^^^ ^^^^^^^^^^ 因ptt取消發文的文章數量限制,亦即不再需要為洗文而發文, 轉錄新聞情報文章的單日上限取消,但請不要過度洗板。 第一,該文寫心得有一定的困難度 因為根本沒有試用過,這只是一個情報,如果我加上自己的喜好 寫好的,會變成歌功頌德,變業務文 寫壞的,會變成看衰台灣之星,非常難搞 所以我當初貼文就選擇以記者的說法當作主文,配上自己的說明 如果硬要有心得,就會像45512篇一樣,只是問問大家有沒有興趣 勉強的湊滿字數好符合板規 第二,板主說他有提醒我修文,一直不見我反應 但我要說我並不是該版常客,並非時時刻都看自己的文章 我希望他能夠直接寄站內信,但他只表示有推文 但我認為推文不代表我收到提醒 第三、對於違反版規時的作法,其情節的重大與否,還有採取的處份方式有爭議 版規本文如下: 6.轉錄網路新聞情報等文章,須在文後加上自己心得評論(至少100字,不計標點) 無心得評論者,會依情節處以刪文或水桶、劣退等處份。 ^^^^ ^^^^^^^^^^ 因ptt取消發文的文章數量限制,亦即不再需要為洗文而發文, 轉錄新聞情報文章的單日上限取消,但請不要過度洗板。 我的情節,沒有漫罵,也沒有不實,純粹只是不符合心得字數 我認為版主對於內容的格式不滿意,未必一定要把人停權才是處理方式 因為我方認為「情節」一字的定義在版規內並無規定 而且我是沒有個人情緒的提供一個最新的產業動態 如不符此格式版主可以判決""刪文""處置即可,沒必要一次就水桶停權 因為原始的版規就有這樣的設計 沒有一次就繞過刪文,直接判水桶的 這樣對於有心要提供產業情報者是一種很大的傷害 當然相關事宜我都已與版主溝通 我方認為版規是死的,更應該重視內文的情境,與真實要表達的部分 但溝通無效,所以我只能來申訴了 我認真的希望該版主能夠接納不同的意見 畢竟我提供真實的資訊,而且也符合發文的字數,只是沒有心得的情報 又會流於正面反面口水的心得 有必要一定要充滿整個100字嗎 這也有討論的空間吧 5. 舉證 (如有需要): 最後附上版主和我溝通之文 基本上你就是轉錄的新聞沒有附上心得 我在九點半左右的時候在你文章下面推文請你補上 快十二點到家看到還是沒有改善 只好依照版規處理 沒辦法 下次請記得無論如何都要寫心得 謝謝你的來信~ 版主並無意針對你 此判決也有判例 #1Jw43ZdY (MobileComm) 而且你這篇是非常明顯違反版規六 經過提醒完全無改善 所以作出此判決 雖然您是基於分享的好意 但我還是只能請您留意下次要多注意發文規定 以上 如有疑惑可走申訴流程 謝謝你的來信 ============================================================================== 再次麻煩該版作公評,謝謝 -- 你敲敲敲痛了我的心 不管我怎麼傷心  你可曾聽見我 聲聲哭泣 我瞧瞧瞧透了你的心 你才是真的無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5.128.1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DigiTech/M.1407952494.A.DE1.html ※ 編輯: aiyowaya (59.105.128.194), 08/14/2014 02:04:24
文章代碼(AID): #1JwwPktX (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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